通过写一份合同从而提高自身的写作能力,合同是一切合作开始的基础,没有一个妥善地制定,它就是没有意义的,下面是66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事业编合同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事业编合同书篇1
劳动合同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性别: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宝安区松岗镇大田洋工业区户籍地址:
邮编:现住地址: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部门,乙方的职责是必须按上级及部门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运作;维护企业文化。乙方亦应按甲方的要求,有礼、诚实、完成规定生产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实行以为一个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经理之甲方认可的加班申请表书面同意及签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婚假、产假、丧假、工伤的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为¥元(不包括加班费);
2、计时形式:每小时薪金为¥元(不包括加班费);
3、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4、其它工资形式,具体约定为:。
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的,根据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工资。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甲方应以现金或银行到账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发薪日期,既明白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有异议,乙方需于发薪日起计6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工资数额并自愿放弃对工资数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同等的时间调休或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标准按甲方薪金调整通知书或薪资确认书为准。
甲方可按生产及部门运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愿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产及部门运作没有要求下,乙方主动、自愿加班的,就不属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会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资报酬或调休时间。加班工时申请及计算,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方为有效。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被证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当区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级别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确认个人证件真实,无精神病、职业病等影响工作的病史,且与任何组织、单位无合同或劳动关系,不受竞业禁止限制。
(五)保密内容及范围:乙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含“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不论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电邮等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也无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提供,凡是未经甲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无论是否有明确标志或告知该资料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内无业务相关的人员披露。
(六)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理,试用期内如乙方违反厂规、员工手册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各种补贴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畴,且不列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同等效力。
4、家规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计算。(本条适用于月薪制员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事业编合同书篇2
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参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 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月。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
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受聘人受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五年(从县人社部门行文安排工作时开始计算),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提出调离本县、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招聘方案规定参加考试的除外)辞职、自动离职
2、乙方经组织考察,拟提拔到领导职务的,凭组织部门出具的任命通知,不视为违约,甲方不得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减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
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 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编合同书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 工作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须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负伤、患病医疗和离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间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乙方办理失业手续。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八、 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的。
经济补偿金的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乙方在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偿附培训费和招收费。但因国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补偿费标准为:
九、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 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编合同书篇4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xx年 10月10日至 20xx 年10月 1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编合同书篇5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编合同书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事业编合同书篇7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
法定代表人 z
住所地 州胶市福州南路232号
联系电话 82233607 邮编 266300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住??
联系电话 邮编
居民身份证号码:□□□□□□□□□□□□□□□□□□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说明
1.本合同为青岛市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确立聘用关系的范本。
2.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3.本合同采取的是双聘(人员聘用、岗位聘用)合一的方式。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实际,与受聘人员分别订立人员聘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订立,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方有效。
5.本合同请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涂改时应在涂改处加盖双方印章或签名,否则涂改内容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一)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考录的教师应为: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此项不填)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退休时止。
(三)项目合同:(此项不填)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本约定仅适用于新进人员,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20xx年考录的教师为新进人员)
合同期满需续订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有关手续。(续订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岗位与工作内容](此项根据自己的岗位聘用证书上的实际情况写,免费师范生空着。)
(例)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至 专业技术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工作,岗位名称 二级教师____________,
岗位等级 十一级 ,岗位聘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履行地 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是 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与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违章或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聘用合同。
[工资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 根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甲方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安排乙方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待遇,因工(公)负伤、致残、死亡、非因工(公)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照规定程序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管理行为,规范工作秩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冲突的,对乙方无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聘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权利,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工作标准经年度考核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时,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甲乙双方订立长期聘用合同后,由于年龄或机构调整等原因,或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应按规定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原订立程序变更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订立的变更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并执行。(变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乙方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有关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销的。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终止时间、终止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附后)。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受到开除处分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期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5至6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承担国家或省、市(区)重点科研项目(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解除时间、解除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附后)
第二十二条 双方的聘用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相应的失业救济金等实际损失,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事项的处理。甲方为乙方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过程中,乙方负有协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培训费、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人才安家补贴等费用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进行约定。
[其它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相关条款与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签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编合同书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