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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篇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用工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进行工序项目劳务分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施工过程中,末次支付前,乙方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和教育。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甲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预防现场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自身安全学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6、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由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造册登记报甲方备案,所有工人工资按工资单由甲方直接发放。不允许代领和委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8、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严格服从甲方指令。如在现场发生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常和正确的途径向甲方负责人反映情况,决不充许带着情绪工作,消极怠工,故意拖延和制造质量、安全隐患,或串连集体罢工、上访。如出现类似情况,给甲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清退出场。
11、乙方在工休时,要自我约束,不允许随意流串,更不允许在外留宿,酗酒闹市,打架斗欧,杜绝监守自盗,偷卖工程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责任自负。
12、对于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比照国家及山西省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条例办理。
五、工费结费方式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完成规定任务本合同终止对一次性无息付清。
5、如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根据所在项目统一的工序分包单价。工序分包单价中已包含完成该工序的全部附属工作内容。
7、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7天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工序分包单价向甲方提交劳务费结算书,逾期不提交,结算延期责任自负。
8、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结算书由甲方统一编制。
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三项9和五项5条款的约定除外。
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工序劳务费总价的___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3.甲方对乙方的清退出场的处理。
3.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成品量的70﹪结算,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2乙方出场前应保证所使用甲方机械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按领用时数量归还,损坏丢失部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全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优质、高速建好高速公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本工程路基、防护及排水等施工项目的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路基、防护及排水等施工项目的劳务部分。
四、工作内容及单价:
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路基、防护及排水等施工内容直至验收合格按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含施工所需劳保福利、加班加点补助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部分小型机具等),工作内容及单价详见附件。
2、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要求返工,返工直至合格标准,其返工所需人工、材料、设备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按协议单价下浮20%结算。
3、乙方协助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的损坏,乙方应承担损坏的全部经济损失。
4、凡在协议中约定按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一律不另行结算计时工。设计变更新增加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综合单价。
5、未能及时完成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项目内容,施工员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完成,通知后仍未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完成的,甲方施工员可对乙方处以200—20xx元/次罚款,如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已完所有合格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按协议单价下浮20%结算,并且甲方不再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壹月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所有工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将偏差控制在合格工程标准允许值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甲方技术交底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协议,已完所有合格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按协议单价下浮20%结算,并且甲方不再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壹月内付清。
六、工程进度:
该协议承包内容总的进度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完成,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凭甲方施工员签发的完成日期准时完工,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施工力量且保证能够24小时翻班作业。
七、付款方式:
1、为了规范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及生活保障,施工期间根据工程进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计量,并按已完合格工程价款总额的70%支付进度款。
2、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0%,剩余劳务承包款一年内付清。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用图集复印件一套。
2、提供乙方生活、工作场地及生活用水、用电。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劳务承包进度款。
4、按进度提前落实各种材料的进场,并负责材料的检验及测试。
5、负责协调场地周边及相关各方的关系。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按甲方的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2、严格按图纸及相关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临时用电安全。承担施工中所有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准打架、斗殴、以及发生任何违法事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负责组织生产所需人员及技术力量,且自理伙食开支。自备各项劳动工具,且负责自行保管。
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7、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且注册登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工号牌。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规范、规程及工地管理制度,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配,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3、上班前须对施工用工具、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需整改后方能进行施工(配合其他工种或通知施工员安排)。
4、机械操作工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持证上岗。
5、听从甲方的指挥,不得冒险蛮干,否则后果自负。工地上严禁喝酒、赌博。
6、材料、设备吊装由专人指挥,不得随便指挥作业。
7、做到工完场清,下班后各种剩余材料清检堆码好。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并做好班组人员安全教育,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是因乙方操作失误或不按施工规范作业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它: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和指挥,并接受有关单位的检查,不得有任何抵制情绪、言语和行动,更不得停工闹事,否则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元/次以上罚款,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且不允许穿背心拖鞋,否则按50元/次〃人处以罚款,并在进度款支付中予以扣除。
2、乙方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0元/次以上罚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施工班组长必须日夜坚守工地,有事外出应向现场施工员请假并按时回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所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从事过本行业规定年龄以内的男性熟练工,老、弱、病、残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应立即请送出场,更不得收容在逃罪犯进入工地,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人。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材料或损坏机具,否则由乙方全部负责照价赔偿,并处以200元/次罚款。所有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成堆、机械定期清洁保养,否则甲方安排人员清理,其费用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施工人员的各项保险、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望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
1.2工程地点:
1.3工作范围:第 f 标段范围内为黄金进1#桥、黄金进2#桥的墩台身、盖帽梁及附属工程、预制空心板梁、桥面系、防撞护栏的施工。
1.4劳务协作内容: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
第二条 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详见附件三《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
5.1.2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5.1.3除甲供材料处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并提供送检甲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对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购或超定额使用。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0%管理费收取乙方费用;如出现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或偷工减料现象,甲方将从当期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节约的费用。
5.1.5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5.2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2.1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时须签订书面协议,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备120kw以上发电机1台,用于施工发电或备用电。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按月办理计价。工程进度款按照计价款的90%进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组织验收和结算,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6.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
6.3乙方办理拨款人员须为经授权的专人,甲方账务部门留存乙方授权书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6.4若业主或有权审计部门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则本工程不论是否已经结算,均应核减,核减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计价程序
6.5.1月计价程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业主与甲方办理月计价后于每月25-30日前进行当月计价。
6.5.2最终决算程序:交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应将工程结算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对结算的审核。
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自主编制结算书并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该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书。
6..5.3月计价与最终结算有冲突的,以最终结算为准。
第七条 安全生产
7.1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自负。
7.2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本工程施工期间向雇用劳务人员提供劳动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用具。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须按程序和国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行上报。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负责支付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同时接受相应的安全处罚。
7.3为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禁止标识等,为此发生的支出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7.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尤其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责任自负。
7.5本项目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
7.6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20_00元处罚。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
8.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为: ,施工队长为: 职称: 技术负责人为: ,职称: 。
8.3乙方应提供进场主要人员名单,工程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更换,甲方将给予必要处罚。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未接受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负责提供施工主便道,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1.2负责甲供材料运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1.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测量成果复核、提供相应的水准基点与坐标控制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9.1.6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事事务,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并办理验工计价。
9.1.7指导解决乙方书面报告的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1.8负责本工程与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协调与配合。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在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防偷拿现场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程标志。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
9.2.3临建须搭建彩钢房,活动板房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和已施工工程的保护工程,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责任自负。
9.2.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9.2.5乙方有义务协助现场试验、测量放样、监控预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程控制桩、护桩的保护。
9.2.6临时水、电管路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担项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时应无偿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
9.2.8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维护。
9.2.9乙方须按甲方账务规定,按月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及自购材料等合规票据,并对票据的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9.2.10乙方须注意环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加以保护;如因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障碍,责任自负。
9.2.11乙方不得在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员工有贿赂、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如经甲方综合判断乙方有前述行为,则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发出通知,可终止协议并将其驱逐出现场。
9.2.12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承担整个工期内的保险责任,若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可随时从应付款中扣除此笔保险费。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反之须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2协议履约期间,甲方或上级单位的月检查时乙方未通过安全施工或文明施工或环保要求时,乙方必须全额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内达到标准甲方返还所扣款项,不达标的将予罚没,并指派第三方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10.3乙方在劳务作业中发现矿产、古墓、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物品,以及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上障碍物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承担造成损害的后果。
10.4桥涵施工、生产生活污水、费用处理须满足环保要求,开挖及施工中产生的余土、碴土要按甲方要求弃至指定弃土场。以上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在相应劳务综合承包单价中。
10.5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11.1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11.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由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11.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积极配合,配合
第十二条 劳动者保障及福利待遇
12.1乙方按新《劳动法》规定与雇用的劳务人员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月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要求劳务用工合同一份副本交给甲方备案。
12.2乙方必须建立上场劳务人员花名册及月考勤制度,每月动态人同名册和考勤结果上报甲方;当劳务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解除或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及时上报甲方。花名册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须与劳务用工合同一致,必要时须附数码照片。
12.3乙方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额中必须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12.4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方被告代发制。每月乙方做好工资表后交给甲方财务人员,在每位劳务人员核对身份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将工资直接发至个人手中。
12.5每月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遗漏或伪造用工现象,或出现虚高工资现象,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每次对乙方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13.1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仍留做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13.2竣工交验起算日期为业主对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如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瑕疵需修复时,质保金作为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或收到通知未按期到现场时,甲方有权直接
委派第三方完成修复工作,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有效签证的约定
14.1施工中甲方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必须盖有甲方项目部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字,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14.2乙方对计价签认、材料设备签收、拨款签认、文件资料签收应收协议签订人办理或合法授权人办理。无合法授权手续,甲方拒绝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双方现场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必须补力签认手续,否则不具法律效力。现场签证单2个月几必须报项目部计价,过期甲方不予认可。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1乙方不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等级责任质量安全事故及在社会生产不良影响的;
15..2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安全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5..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15.1.4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视情节由乙方用履约
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直接计价款全额进行赔偿);
15.1.5乙方擅自停工、经劝说仍不复工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5.1.6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5.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协议,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六条 变更与索赔
16.1双方签宁协议后,协议履行中单价一次包干,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
16.2因电力线路检修、施工方案原因、地质、征地拆迁、社会干扰原因导致的停误工现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要求。
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三明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为最终裁定。
第十八条 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18.1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人员、机械停窝工及转场现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因业主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同时放弃对甲方的诉权。
18.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否则应承提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18.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罚款、强令支付第三人款项等情况时,甲方可自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8.4乙方施工中开挖出一切矿产、文物等资源要及时上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处理,乙方不得据为己有或阻挠处理。
18.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主干道,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房屋、临时供水、主干道与各施工场地的连接及场内施工道路及场内供水(电)支线等均由乙方自行修建,并承担在修建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8.6根据本工程工期要求,在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开工,保证足够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5000元,逾期5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7甲方试验室负责乙方所施工本项目送检的试验工作,乙方设专职试验员负责送检,乙方承担自购材料的外委试验费用;乙方承担自己负责的施工测量费用,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第十九条 协议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劳务分包合同篇4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
甲方现将 3#( 层)、5#( 层)、6# ( 层)、7#( 层)、8#( 层)、12#( 层)、13#( 层)楼工程全部泥工清土、砖模制作及混泥土、砌墙工程(含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方。
二、质量标准:
乙方单包工,组织自己的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市优良工程,达不到市优良工程标准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程款,如乙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勒令其退场,并只按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 装饰工程不含公共部分的粘贴及内墙粘贴。
三、分包价格:
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以各栋楼主体结构每两层付60%(基础含在第一次内),封顶后付70%,二次结构完工后付80%,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了便于统一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生活区内严禁开小灶做饭、烧水,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00元;室内外一定要保证干净、卫生、整洁。洗澡间、卫生间由各班组轮流清理、冲洗,否则甲方另派人打扫、冲洗、整理卫生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统一做饭、烧水。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单包工作业、自负盈亏,不得发生矛盾和斗殴等现象,一旦发生不良行为将给予教育和5000元的罚款。
2、乙方组织的工人必须是合法公民,有一定施工素质的熟练工人。
3、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与其发生矛盾,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并罚款1000——5000元,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不得有浪费材料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处罚。施工中不发生计时工。
5、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协商后乙方及全体参与施工人员的承包意向》甲方决定将所承包的 公司 工程项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劳务按一定的区域及相应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给乙方 为责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业班,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平面轴线 ,结构标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体平面位置可见附图,分项工程承接工程任务范围补充: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相关模板支拆模材料转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或者在指定地点领用;承重架搭设;所需操作脚手架搭设作业;石匠剔打;工完场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其他补充: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确保优良。其他补充: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件,配合承包方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人员之间纠纷及工伤事故(1、凡是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症人员,不得在与超强模业有关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况,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工人在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中,不栓安全带的,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超强模业所有工程中,班组只能使用汉族工人,若使用少数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其他补充:
2、全面履行工程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项目及班组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相应的经济责任。
4、中途退场结算约定:
六、班组、项目技术交底、各阶段实时制定的各种进度计划、各次施工阶段的会议纪要、项目班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作为合同内容具备对甲、乙双方约定效应。
七、强制要求:
1、架子必须搭设扫地杆,如果不搭设,按0.2元/㎡扣除人工费;
2、梁墙板超过300mm,不得使用火钩,梁墙板超过500mm,中部必须穿丝杆,丝杆间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按合同约定结清承包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篇6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劳务分包合同篇7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二)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分包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涂料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证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考虑及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方式:
三、 工程承包范围:
四、 工程工期及其他(双方协商签订日期为准):
1、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日至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相应顺延工期。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双方约定,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造价
1、平方单价: 注:此报价不包括管理费、配合费及任何税金。
2、工程面积平方米
工程施工完毕,按照设计图纸、变更、公司技术核定单计算,梁柱子等全部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 付款办法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
2、 乙方应如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施工防护措施,杜
第八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1.2甲方工程部统一协调指挥,并有权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情况;
1.3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工人住宿用房、施工用水电。
2、乙方责任
2.1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甲方现场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资料;
2.3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工程竣工后,及
2.4服从甲方统一协调指挥,按达标现场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2.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建筑,并有保护成
2.6严格执行甲方《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第九条:工程保修
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行维修,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由乙方承担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有效外,其他条款终止。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列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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