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时代,同学们一定都时常接触作文,写作文不要写成流水账,要是清晰完整、层次分明的,下面是66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度我的朋友作文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1
人生就像一盏蜡烛,只有灯芯才能点燃那盏蜡烛,就像钥匙和锁。在我的朋友中,和我最要好的便是齐宇轩了。她梳着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时而会笑,时而会哭,时而光彩照人,她高高的鼻梁下面,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对浅浅的酒窝,这不就是一个标准的“美少女”形象吗?
她,是一个“小书虫”。记得有一次下课后,我去找她玩,见她正在座位上看书,也不忍心打扰她,就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了一句:“齐宇轩,我们去玩吧!”听我说了这句话,她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唉,我就奇怪了,心想:难道她在逗我玩吗?应该不会吧,万一她真的没听见呢?没关系,再说一次吧!可谁能想到第二次她还是没有理我。我的心中默念着: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了!第三次我用力拍了她一下,她终于从书海中“醒”过来了。“怎么了?”她问我。“我们去玩吧,刚刚拍了你好几次都没有理我……”我说。“啊,对不起啊,刚刚看过头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十分不好意思地说。“没事,我们去玩吧!”“嗯!好的。”
她不仅十分爱看书,对于学习她也是非常认真的。
上数学课时,老师在黑板上给我们布置了几道特别难的题目,同学们纷纷放弃。可我往后一看,齐宇轩在本子上列了几道算式,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应该是题目写出来了吧?不错,没过几分钟她便把作业本交给了老师。老师改完过后,笑了笑说:“这就是认真思考后的结果。”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齐宇轩,一个漂亮、爱阅读、爱学习的女孩,你们喜欢她吗?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2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薛小明,他今年八岁了,高高的个子,身体胖乎乎的,走路来一扭一扭的。
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胖胖的脸像红苹果似的,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半张大大的嘴巴,笑的时候露出两个小酒窝,很可爱。
他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平时总是蹦蹦跳跳,爱说爱笑。他也很调皮好动,只要是活动时间他总要到球活动,有时候我们玩游戏时他常来捣乱。他是个爱吃零食的孩子,经常拿钱到小店铺买自己爱吃的零食。
他很爱打乒乓球和篮球,活动课经常和我们一起打乒乓球。有一次我打败了他,他不肯认输并坚定地说:“我要刻苦练习超过你,把你打败。”从此他晚上经常来学校练习打乒乓球。
薛小明就是这样一个既活泼又可爱的孩子。
我最要好的朋友叫黎诗昭,她性格开朗,活泼可爱。
她比我瘦,眼睛不大不小,眉毛淡淡的,她是双眼皮的,红红的嘴巴,像个人间小天使。她要是穿上紫色的裙子,走在路上就像是一朵紫色美丽的云朵。
学习中,思考难题的时候,她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默默地想问题。她喜欢游泳,打排球,唱歌跳舞爱好广泛。
黎诗昭还助人为乐,有一次,放学回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我听见后面有人叫:“黎茵,等等我。”我回头一看,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原来是黎诗昭。“我送你回家吧。”“谢谢。”走着,我看见他的衣服湿了,就把伞移过去,可她又移了过来,还说:“没事,湿了就湿了,你不湿我就高兴了。”她送我到家才走。在雨中她的身影渐渐地消失了,我感觉到一股同学之间友谊的温暖。
黎诗昭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3
我有一个朋友(后面用小陈代替),他有一个不高不矮的身材,皮肤有点黑,一张水滴形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一个又短又小的鼻子,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
但是我们四年级到升五年级时,他的腿一长一短了(当时也已经发现,他的父母没钱帮他治疗只能拖延,到四年级升五年级时才够钱),所以我们只能一个学期没有见到他。
我们同学都说,没有小陈班里好寂寞呀,感觉小陈不在班里就没有了什么味道。
我们只能靠小陈的好兄弟(是有血缘关系的)小潘才知道他日常生活和他的腿怎么样?
我们原以为他五年级下册会来,谁知他下学期还没来,全班都伤心极了。但我们上网课,他有时还在发言,在听课,连家长会他妈妈都有来。一层好了点以后从小潘口里听说,原来,他去了老家玩。腿好了但是呢,不能跑,也走不快。这打消了我心中的念头,本想考完试去他家看他,谁知他去了老家。小潘还说,他好好啊,每天都在打游戏。但我不觉得他承受着痛苦,还要比我们迟毕业,这是多么伤心啊!他康复时多么痛苦啊!还要有一根钢铁穿进他的腿里。每天涂着药膏在伤口上,每天只能用轮椅代步。
最后,终于我也感受了他的痛苦。五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去学校只能用轮椅代步,还熬了一夜,上楼时还要同学扶上楼,去洗手间还得一跳一跳地跳过去。但同学没有嫌弃我,反而在帮助我,帮我送资料,上楼时扶上去,下楼时又拖我下来,去洗手间也扶我过去,帮我买东西。
最后我祝我的朋友的腿尽快康复,能跑能跳。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4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不仅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还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如痴如醉地喜欢着我的这个好朋友。
我读过《红楼梦》、《读者》、《儿童文学》等等。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读者》了。
?读者》是一本非常好的书。里边有的文章令我感动,有的文章让我心酸,还有的文章让我学习到生活中的一些小知识,如:《感冒全贴士》、《厨房五则》等。从《舐犊》中我懂得了:舌头是用来说话的,是用来品尝食物味道的,李国栋却硬是用舌头书写出一部震撼人心的父爱神话,父爱是伟大的,是无价的。从《服从的意义》中,我懂得了服从不只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责任。如果你不懂得服从,或者大了折扣去服从,就会成为潜在的杀人者。
?读者》告诉我如何正确运用知识和文字;《读者》教我生活要积极乐观,做人要勇敢正直;《读者》提醒我要有一颗淡定而仁爱的心。《读者》是一本很温馨的杂志。
我很庆幸,老天安排我在大千世界里找到了一位好朋友——书。英国的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这个朋友天生知识渊博,还能不要报酬地带着我跨越历史、跨越地域、跨越时空地到处旅游。如果你也想交这样的好朋友,那就从现在开始读好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5
他是谁呢?先听听我的叙述,你的心中就一定有了对他的大概了解了吧。矮小的身影,乌黑的头发,眼睛和鼻子就是一对“迷你组合”,一张看似平常的嘴,却总能滔滔不绝的讲一大堆话;过了十二个生日,和我同龄。现在,再请你听听对他的更深一层的描写。
哦,对了,他的名字就叫曾睿,是我的同班同学,模样都告诉你了,现在给你介绍点别的。
他可是一个十足的开心派,听着就让人感觉是孩子气的语言就让人忍俊不禁。还记得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刚刚认识他,这个“开心果”就给了我深深的第一印象——淘气。“你好啦,我叫曾睿,‘曾睿’的‘曾’,‘曾睿’的‘睿’,人送外号‘天线宝宝’,再大的梦想就是——当奥特曼,哈哈哈,我是奥特曼……”奥特曼?天哪,到底是该说他很幼稚,还是说那根神经线连接错误了?哎,不可教也,不可教也……什么,他说自己是天线宝宝,哈哈哈……
他不但是个开心果,体育也行啊。除了最拿手的乒乓球外,跑步也是——不怎么快,可这小子比的可是耐力,劲足着呢,专找人比800米跑。好几个月前期末体育考试时,轮到400米跑一项,我和他刚好凑成一对。一开始,我憋足了劲,勇往直前,一下就和他拉开了六七米的距离。可以到第二圈,我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他呢,抓住机会迎头赶上,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还和我比了个超人的姿势,比我好几秒冲过终点线,成绩当然也不赖。失败啊……
现在,你对这个小子一定又有了一些了解了吧,记得哦,他的名字就叫——曾睿!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6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刘柯贝,虽然算不上是家喻户晓吧,但也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哦!
要说我们俩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暑假的一天,我和他pk作文。原本以为他写作水平不高,我满以为自己肯定能赢。可后来才知道他多才多艺,学习成绩也很好,立刻就蒙住了,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觉得自己必输无疑,再加上他当时比我多出好几十票,又有一个获得过全国作文比赛一等奖的作文来撑腰,就算我有回天之力,恐怕也无法赢他了,于是更加的肯定自己会输。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不知不觉,我俩的pk就要分出胜负了。于是,我怀着一份希望我赢的心情打开了pk平台,刚打开看了一眼的时候,我的嘴张的足以吞下一个大西瓜,懵了一会儿后,我才醒过来,知道自己赢了!同时,他也祝贺了我。就这样,通过这次pk,一颗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后来,我们经常的聊天,我知道他学习成绩特棒,还有许多的才艺,并且还有足以那叫人折服的高超的作文水平,我这才真正认识到了一个多才多艺、成绩优异、开朗、有一副热心肠的刘柯贝。我为我有这样的好朋友而感到庆幸,又为有这样强的对手而感到高兴。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我们的交流、认识,那颗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辛勤培养下也逐渐的发芽、长大、开花,我希望我们俩之间的这颗友谊之果能够硕果累累,让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度我的朋友作文篇7
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比熊——嘟嘟。
他有一身棕色的毛,大大的耳朵挂在大大脑袋上,黑色的,大大的眼睛像桂圆壳,它有一张樱桃小嘴,可别看他身子小,饭量可大着呢!
有一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到三楼的时候,就听到嘟嘟的叫喊声。到了家门口,打开门,嘟嘟一下跑出来,咬着我的裤子,想要拉我进房间。我拿出了充气球,我把充气球向嘟嘟扔去,当时我以为嘟嘟会顶到我这里,没想到嘟嘟会逃掉,还把吃饭的碗给翻倒了,真是出了洋相!一天下午,我把蹲在笼里的嘟嘟放到地上,它忽然跳到我身上,还舔了我的脸好几下,好像在为回归自由而高兴。
早上,我被嘟嘟的叫声吵醒了,睁开眼睛,感觉身上有一个“小胖子”看了一下,嘟嘟竟然坐在我的身上!晚上,爸爸来拖管接我,我看爸爸来了,就走过去,忽然,我听见了“汪汪汪。”的声音,原来,嘟嘟来了,我把它抱到教室,陈江南和林泽鸿看见一只小狗进来,就吓得爬上了桌子,还连声叫到:“出去!出去!啊!”我见了,笑了起来,把嘟嘟抱到他们俩面前,他们吓得居然跳到另一张桌子上,这个场景让其他人都走过来围观,也笑了起来。
嘟嘟每次洗澡时都要一个小时,因为狗不爱洗澡,这是天性。晚上,我给嘟嘟洗澡,我跟在它后面想要把它拉进洗手间洗澡,我追也追不上,最后它跑到了床下,我只好钻进床下把它拉出来。我抓着它的`身子用喷头喷它的身子,我拿了一块肥皂搓着它的全身,终于洗好了。我被它甩得全身是水和泡泡。差点成了泡泡人,我又拿了吹风机吹它的身子,我手一滑,它又跑掉了。但我反应很快又捉住了它,继续给它吹。上次放风筝,我风筝放得很高,线也没了。肉眼简直捉摸不到,忽然,风停了,飘了下了,嘟嘟正好在风筝下玩耍。风筝的线把嘟嘟给缠绕住了,使它动弹不得。我和爸爸只好把线一圈一圈得拉下来。
嘟嘟真调皮,爱给人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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