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痴迷6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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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我们平时遇到次数最多的文体了,只有认真对待我们的写作水平才会得到提升,不管什么类型的作文,我们都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66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作文痴迷6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痴迷600字7篇

作文痴迷600字篇1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欢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天天大家听着鸡鸣和大家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些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好景不长,有一天爸爸妈妈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去慈爱,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第三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由于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用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作文痴迷600字篇2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作文痴迷600字篇3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作文痴迷600字篇4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作文痴迷600字篇5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作文痴迷600字篇6

星期六早晨,阳光灿烂,我和朋友在院子里玩别开生面的单脚站游戏。

游戏规则是;三个人为一组,先用手心手背的方法选出一个裁判,另外两个人参加单脚站比赛,比谁坚持的久,谁坚持的久谁就是冠军,比赛分为三个回合,谁赢了第一回合的比赛,就可以做第二回合的裁判。

第一回合,由张德杰当裁判,张德杰一声令下我和堂哥比,当裁判数到“25”的时候,我的腿开始颤抖了,我连忙伸出我的手,来了一个“雄鹰展翅”,身体才平衡下来,堂哥也开始摇晃,他也不甘示弱,也伸出手,也平衡下来,当张德杰数到“64”的时候,我终于招架不住了,我倒了下去,堂哥赢了。

第二回合,由堂哥当裁判,张德杰和我比赛,当堂哥数到“120”的时候,张德杰招架不住了,一头栽倒下去,我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宝座,旁边观看的小朋友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最精彩的要数第三回合了,由我来当裁判,张德杰和堂哥进行比赛。刚开始,两个人旗鼓相当,过了一分钟,两个人还稳如泰山,脚下像钉了钉子一样,纹丝不动,比赛进入了白热化,大约过了两分钟,就结束了这僵持的场面,张德杰开始摇晃了,他连忙伸出手,来了个“大鹏展翅”,堂哥也鼓足了信心,也来了一个“白鹤亮翅”,旁边的小朋友给他们俩欢呼打气,“刘凌煜加油!”,“张德杰加油!”的加油声此起彼伏,堂哥不负众望,终于获胜了。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张德杰满盘皆输,我赢一局。堂哥净两局,堂哥是冠军,其他小朋友高兴地欢呼喝彩,堂哥高兴地手舞足蹈。

作文痴迷600字篇7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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