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读后感5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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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写读后感是为了激发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阅读过程,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66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爱》的读后感5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的读后感500字8篇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1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故事精彩,故事中的人物更是栩栩如生。《三国演义》刻划了近100个英雄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在三国中,我最欣赏关羽:因为他的忠义情操,令人不由得深深地感动。他的武艺和军事领导才能,令人敬佩。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降汉。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诚,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诚。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再看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2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一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够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之后,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的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就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3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4

我从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中看到了远古的神话故事,比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钻木取火等,知道了远古时期人类的智慧和聪明的头脑。还读到了夏商周朝代的故事,如太康失国、武乙射天神、最早的机器人等故事,看到了朝代人民的智慧和狂妄自大。

不仅知道了远古的故事,朝代的故事,还知道了战国的故事,如:卧薪尝胆,秦灭六国,孟母三迁等。

就从古代的夸父追日讲起吧。从前有个人叫夸父,她长得非常奇怪,秃秃的大额头,长长的耳朵,浓密的双眉,高大无比的`身躯,还有着惊人的食量。

有一天他突然想要抓住太阳,就一直追,一直追,追了九九八十一天,他又累又渴,把水都喝光了,可是不管她喝下多少水,都没有办法阻止渴,实在受不了了,他无助地抬头,一望发现现前面有一大片,美丽的大泽,他实在太高兴了,拼命的往那跑去,不料路上有很多石头,夸父很难飞快的跑过去,他跑呀跑,一不小心被一块大石头绊倒了,夸父这样一摔,头部被撞出了一个大洞,鲜红的血流的满地都是他的手和脚都被摔断了,夸父努力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最后他因为体力不支倒地死去,许多年后,他的左眼变成了太阳,右眼变成了月亮,头发变成了树木,他的肌肉变成了连绵起伏的大山,他呼出的气就变成了风,就这样夸父变成了万物!

还有夏商周朝的故事。比如武乙射天神,这个故事讲的就是有个人叫武乙,他狂妄自大,从来就不知道惧怕,就连天神都不怕。他的妻子经常告诉他,不能惹怒天神,要不然会死定的!可是武乙不听,还说天神算什么,来十个他都不怕,说着就拿起弓箭向天上射去。有一天他出去打猎,突然下起了大雨,他只好躲到树下避雨,轰隆一声,一道闪电劈了下来,把武乙劈成了灰,人们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他触怒了天神,天神才会这样惩罚他。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狂妄自大,做人要谦虚。

再说一个战国时期的故事,秦灭六国,讲的是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秦国用了十年的时间,相继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六个国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赢政乘赵攻燕,兵分两路大举攻赵,拉开了统一战争。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之所以取得胜利,是由于秦国在战争中,的战术运用的很好,所以会取得胜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要懂得策略,就一定可以取得胜利!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历史事件和风云人物的介绍,读完可以使我开阔视野,提高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尊心,激发爱国的热情。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5

麦家的《暗算》我是第一次接触,包括麦家的作品我都是第一次接触的。我记得以前厚圃依稀谈起麦家的作品来,然后作品名字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好象谈过麦家,好象没有谈过。青萍兄的《暗算》落入了我的手中后,我在余华之后选择麦家,我觉得自己算是比较有针对性的看一些东西,这样挺好。《暗算》讲的是国家安全局前身的故事,我记得以前好象听过或者看过这么回事。安全局的前身应该是什么保密局或者如麦家所说的破译局等等部门,故事就只用了三种人的身份构成,一个是听风者,第二个为看风者,第三个则是捕风者。当然,这里指的风是指一些间谍性的行为,比如破译密码,侦察情报和实际的参与战争行为。

听风者用的是一个人作为主角,这人是个瞎子,名叫阿炳,当然,《二泉映月》的演奏者也是叫阿炳,两人的特点当然是耳朵比较灵,有与从不同的听觉与观察力。这个阿炳从陆家村被带到破译局,主要是为了侦破敌国的密码,从一千多组的摩斯密码里听出敌方的电台,然后交给破译者去解迷,为国家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信息。当然,文中的阿炳简直就是个天才,他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破掉了敌方的电台,令破译局原来计划一年完成的工作提前了许多。而这个人却是敏感的,不容质疑的,他不愿意别人否定他的判断,就象否定他生活的判断一样。这有些神经质,或者类似于疯子的行为。在他倍受大家尊敬与膜拜,当然,他的缺点在于他经受不起任何的打击,在他的妻子背叛他后,他选择了自杀。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6

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斯佳丽站在红黑色的土地上,带着一颗从疲倦中苏醒的心,坚定地说出这句话,昏黄暮色刻画出她倔强的美丽轮廓。

?乱世佳人》,这部著名的外国名着,在我第一次阅读它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地吸引和震撼。那时的我,才十岁。懵懂年幼的心,即使并没有完全了解这本书的深切内涵,却也为之折服。随后的几年,我总会不时再阅读一次,重新品味。如今,我不能说我已经完全领悟了它的内涵,但多多少少,我也有了自己看法。这本书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固、守传统礼仪的阿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等。这部看似通俗的作品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在这部书中,既描写了在战争中永恒不变的爱情,又描写了感人至深的亲情,更令人感动的,便是没被湮没的友情。这如此动乱不安,战火纷飞的年代,闪耀的人性光芒依然夺目,甚至被血与泪洗涤得更为晶莹剔透,更为崇高至上。

当斯佳丽得知母亲死于疾病,父亲因此疯了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安定的小城,回到了烽火四起的庄园,用她稚嫩的双肩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再是流连于各种舞会的花蝴蝶,不再是娇纵人性的千金大小姐,她,开始了通彻心扉的蜕变。她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耕种,一双白嫩的手变得枯黄,长满了代表成长的厚厚的茧。她,累了。可是,她却不能停止,整个庄园的人都离不开她。她多想像以前那样,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在父亲的怀抱尽情撒娇。可是,一切,都因战争而改变。母亲病逝,父亲神志不清,两个姐姐还是如此懵懂无知。想到这,斯佳丽狠狠擦掉了两颊的眼泪,在骄阳下重新开始劳作。

这是这部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曾经娇生惯养的斯佳丽,曾经沉迷情爱不能自拔的斯佳丽,曾经骄傲幸福的斯佳丽,斯佳丽,这个美丽的女孩,在战争中并没有倒下,而是依然以骄傲的姿态,生活于生活之上。每一次似乎无法逾越的困难在一旁冷冷嘲笑的时候,斯佳丽都无畏地去面对。粮食没了,她到废墟下去挖,直至手指出血也不放弃;辛苦种了一季的棉花被炮火烧了,她毅然放弃,到城市做起了令人不屑的“女商贩”;与最爱的男人巴斯特的小女儿因骑马摔死了,她悲痛欲绝,但还是理智地准备了后事……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战胜了一个个如大山般沉重的困难,外表柔弱的她,藏了一颗火热的心,一颗充满信念的心,一颗令人无法不动容的人。

战乱后,废墟连连。而斯佳丽,宛如盛开在废墟上永不颓败的花朵。开到荼蘼,芬芳馥郁,氤氲开来,温暖了这个四季,这个战乱里的四季。

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佳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别灰心,别气馁,“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7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合上书本,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红岩》是一本中国军事文学名著。这本书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所有的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都激励着我的爱国情怀。

?红岩》里最令我难忘的是江姐的故事。刚开始看《红岩》,江姐的伟大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故事中当江姐得知她丈夫牺牲后,她并不像普通的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了起来。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所托付给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舍小为大。后因叛徒出卖而被捕,今天当敌人用酷刑折磨她,拷问她时,她丝毫不从嘴里透露出党的任何秘密。

我掩卷沉思:面对着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我感到深深的惭愧。想起自己以前一旦考试没有拿到满分便泄气了。没有对学习充满热情的我容易被摧垮,总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可如今,在《红岩》书中的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我们去克服。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正是有着这无数位战士坚强不屈的精神,用鲜血才换来我们如今幸福的生活,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看法,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轻易放弃的人!

《爱》的读后感500字篇8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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