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文章6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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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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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作读后感,我们能够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读后感让我们在文字中发现自身的情感与经历,以下是66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的文章6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7篇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1

今天,我读了《意林》这本书的一则,这则的名字叫做《每个生命都是一种行走》。这则故事告诉了我很多道理。

这则故事主要是讲一个古巴著名的田径运动员罗伯斯经过的一次生死经历。生活中的罗伯斯对旅游情有独钟,他曾去过一次埃及金字塔旅游。刚下飞机,他并没有选择坐车观光,而是跑着前往金字塔。可他没有料到的是,一股巨大的旋风竟从他身后五百米外形成,并以极快的速度向罗伯斯扑来。他本能的往地上一倒,但还是没能幸免于难。

在旋风刮了半个小时以后,罗伯斯醒了过来,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中,狂风只给他留下了一瓶水和一点碎饼干。更为糟糕的是:他不知道方向,他迷路了!罗伯斯坐起身,休息了一下,等身体恢复一点力气了,他才起身。此时的罗伯斯清楚的知道,不管这有多艰难,他也一定要走出去,否则就永远没有在“鸟巢”一展雄风的机会了。过了几天,罗伯斯突然看见前方有片绿洲,他满心欢喜,以为有救了。可谁知,更大的危险正在等着他。忽然,罗伯斯只觉得脚下一软,整个人都陷了下去,他越挣扎就越陷得深。他冷静下来,忽然听到有人说话,他便大声呼救,最终人们发现了他,他得救了。

后来,有人说是罗伯斯的坚强感动了上天,才因此得救。可我觉得不是,是罗伯斯自己救了自己,是他的坚强,他的意志救了他。

人生就是与困境周旋,同样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谁的生活中都难免会有艰难,谁的心里都难免会有苦恼和困惑。这就是伟大的罗伯斯,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2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3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4

我们长大了,在社会里行走,挫折和成功相伴,有人在物质的诱惑里迷失,有人在精神的空虚中迷茫。儿时的理想呢?学生时代建立的三观带我们走出迷茫了吗?长大后,我时常会思索到底为什么而活,怎样活着才算是有意义。然后在不断的挫折和前行中,寻找突破,想要为普通的人生增添不普通的意义。

读完最后一个章节泪流满面,我想我也是被小王子驯养了—”这真是个伟大的谜题。因为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只我们从来没遇到过的绵羊,它有没有把一朵玫瑰花吃掉,会影响到同样热爱小王子的你和我对整个宇宙的看法……”。生命的意义在于用心付出,用心体会,建立联系,然后世界就会变得有意义。

?小王子》的第24和25章,在沙漠里寻找水,是我最爱的章节,我认为也是对生命的意义作出的最有意思的诠释。在渴望,迷失,放弃种种情绪的交织下,唯有紧紧凝望内心的渴求,享受在迷失中的不懈寻找,才能在最后喝到最香甜的水。—”我把水桶抬到他嘴边。他闭着眼睛喝了水。它像节日般甜美。这水确实不是普通的饮料。它来自星空下的跋涉、辘轳的歌唱和我双手的力量。它就像礼物,对心灵是有益的。在我小时候,正是圣诞树的灯光、子夜弥撒的音乐,以及那些温馨的笑脸,才让我收到的礼物充满着光辉。”那一切让我们迷失的障碍也会变得美好,就像小王子爱上沙漠一样—“沙漠如此美丽,”小王子说,“是因为它在某个地方隐藏了水井……”。

圣埃克苏佩里作为一名飞行家,在天空,在雷电,在暴风,在大海,在高山,在云雾中迷失,在搏斗中找寻生的希望,一切与生有关的景,物成为最美好。因此圣埃克苏佩里会说”他的同事们都染上了山里人的气质,爱上了黎明”。

?小王子》是圣埃克苏佩里的顶峰之作,用这样一个童话故事将他的经历和思想隐喻其中,但又似乎浅显的一读就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话更适合《小王子》。

至于那朵与小王子合不来的玫瑰,可能既是隐喻他的妻子,又是隐喻在二战中沦陷的祖国。—”这但你千万不要忘记。你要永远为你驯化的东西负责。你要为你的玫瑰负责……”。他最后为了国家参战,驾驶侦查机在第9次侦查任务中再没归来。

一个伟大的人!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5

当我刚刚开启我的阅读之旅时,暑假就来了。这可是个绝妙的好机会啊!我来回穿梭于书店的各个书架,忽然发现了《意林》的影子。

其中,我拿起了一本《意林》之《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这系列的书。我随意翻了翻,有一个题目完全把我游散的目光吸引住了,那边是——叛逆是一柄闪亮的双刃剑。

我想,此刻的我应当也处于叛逆期间吧,那我该好好了解一番了。

我像珍惜流星那样珍惜文章的字字句句,像穿针那样琢磨每个词语。原先,叛逆的孩子是这样的啊!自我做的,自我认为是对的,往往会被别人误认为差生。

文章讲的一个男孩,由于在叛逆时期,成绩糟的一塌糊涂,迫不得已转校。去到了新的学校,他被同学们冷落,被教师们列入了差生的名单。有一天,他帮忙了女同学摆脱歹徒,于是重新获得了同学们的爱戴。

我异常赞同本文的最终一段总结,对啊,“坚持个性,但也别忘了敞开心扉。”我能体会,叛逆的孩子最为孤独,最为寂寞。他们之所以坚持自我的意见,特立独行,无非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旁人的关注啊。

不是每一位家长都能理解孩子的叛逆,可能会认为孩子的脾气越来越坏了,或者,只是一种无理取闹的方式,根本不用去在意这个变化。反而,自我对孩子的态度,愈加变坏。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真令人深思。轻巧简洁的语句、细腻的语言却也能让人深思呢。

叛逆,本身就是一柄双刃剑,在照亮别人眼睛的同时,也会将持剑的孩子,潜移默化地挡在空无一人的门外。

文章的意义,只想告诉那些包括我的叛逆的孩子,不要太过于执着自我的观点,而忽略了别人的看法。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6

“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读一个好故事,就好像往血液里输送精神养分。而这本书收集的文章贴近孩子的生活。从校园,父母,成长亲情入手,今天,我要推荐的书就是意林系列中亲情馆的——《化做天使守护你》!

?化作天使守护你》这本书,感情深入,且讲的也都是真实感人的故事,非常具有启迪和提升性。《化作天使守护你?用兄弟之间的感人故事描述了守护天使的亲情颂歌。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起长大,天天磕磕碰碰,常常吵吵闹闹,相互取长补短,有着很多真正的快乐,用天使般的爱温暖守护彼此的一生,就是人间最温暖的感动!

?化作天使守护你》中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是非常的真实感人,受过很多著名的名人的极高评价,著名作家周海亮说:《意林》或许并不能帮你解决生活中的难题,或许也并不能为你带来眼前的利益。但是,当你感觉浮躁和不安时,读一读《意林》把!我相信,他能够给你带来安宁,并让你心静如水。把《意林》当做你生活的一部分,你会发现,原来一个人独处,也是那样快乐。天津作家协会主席蒋子龙也说过,《意林》的品性是精锻,智慧和永存,好像一条活泼而饱满的溪流,挡住了喧器,浮躁和沙尘,滋润着读者的心性,使其净了,静了,深了,活了……

所以说,《意林》系列是好书,我推荐广大读者们去看!

读后感的文章600字篇7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清早落下的花朵到了傍晚拾起来。平静地弯腰,凝视,回忆,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他记起快乐的童年,迷信却仁爱的阿长妈,严谨朴素的藤野先生等等一些现在普遍为人所知的人物。我们清楚地知道阿长妈喜欢摊着“大”字睡觉,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知道藤野先生与“日本鬼子”惨无人道的形象大相径庭,“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睛,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他叹息鲁迅不再学医,他是真心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个“希望”使得鲁迅更感受到藤野先生的伟大之处,我们也是如此。

鲁迅在文中赞美他们,没有歌功颂德,而是还原他们最本真的一面。我看到了鲁迅笔下情感丰富、心地诚挚的阿长妈、藤野先生,不过对于我,他们再怎么真切,最多只可算是书中人。而对于鲁迅,这些平凡之人都是他生命簿册中最浓重的几笔。他的敬意和感激,从每一句话里流露出来,细节是那样清晰,人物从回忆里走出来,从纸上树立起来,变得有血有肉,袒露着真实性情。这样的情感不是普通人能企及和完全吸纳的。

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鲁迅先生从不掩饰好人们的瑕疵。宽厚的阿长妈讲话、睡觉时令人讨厌的声响、姿势,加上她恰巧又是个愚昧迷信的文盲,这些劣处并没有被掩藏,而是大方地摆在读者面前,与后面的‘三哼经’对照着看,着实被阿长妈感动了一把。的确,人是多面性的,较为完整的人才能打动人心。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

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尽力理解,置身于从一段段朴实机敏的文字中找到真相。

说到完整,像一栋房子,回忆只是屋顶烟囱的部分,大块的实体砖瓦还是他那些广为人知的犀利带着讥讽的文风。

人们常说鲁迅是一个批判,揭露现实的文学家。这两个词说来容易,要真正做到需要很大的勇气、执着和怀疑的精神。医术特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是两个标准的反面人物,前者的名气或许不及后者的响,但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这类人到今天还时常出现在眼界内。你我一定都碰到过类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还招摇过市的人,尽管心生厌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就好。鲁迅不是“懒惰”的人,一方面,“名医”间接害死他父亲,另一方面那股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促使他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我们的心在得到共鸣的同时,也惭愧于平日里的漠然无衷。

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的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我记得自己当初读到这篇文言文时,并没多大感受,不曾想到这一跪一答竟已成了虚招式。也许我也该对习以为常的事重新抱有怀疑的态度。

在看清无数黑暗的事实,长时间愤慨疾呼后,鲁迅并没有丢失童年或者其他时候遇到的纯良之人,而这些人,这些回忆,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恐怕正因如此,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除了对“批判”的一腔热血外,还有那些正慢慢模糊的美好印象——这一生同样不可缺少的东西。比起战斗的勇士,做个拾花者或许更为长久,拾起自己和世人们曾经遗漏的落花,珍藏起来,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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