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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报告篇1
1、根本环境
中断如今,全县地皮流转面积已达17000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 %,触及29个乡镇112个村314个组8500余户33940余人。全县从事地皮承包策划的业主共有108个,此中地皮承包策划范围达1000亩以上的业主共有 个,承包策划面积达5000亩的 个,业主共投资1326万元,年创设产值5060万元,年收益3100万元,农户年获益896万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地皮流转的年限平常为30年,短的
2、三年,最长的到达50-70年(紧张是荒山、荒坡),此中,地皮流转年限30年以上的约占地皮流转总面积的 %。
2、紧张式样
1、转包。经村社赞成,在农民集体经济构造内部,承包农户将地皮策划权以不超出残剩年限转包给第三方,本身仍保存承包权,转入方具有益用权,两边签订合同,明了各方权力与任务,而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公约践诺两边的权力、任务。这类方法如今较为广泛,触及农户1500户,5000余人,地皮面积20xx余亩(紧张是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2、租赁。集体经济构造或承包农户,将地皮利用权出租给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辟,并与之签订响应的地皮租赁和谈,由业主向农户或集体付出房钱。全县最具代表性的是##镇南阳片区(原3#乡)的南阳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凤阳村,地皮被成都桃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现租赁面积 亩,公司筹划三年间在%%片区租凭地皮1万亩,独资策划50年,成长伏季生果、种草养畜和成长旅游业。本地农民不但可以直接从地皮上每亩收益100-300元房钱外,还可在该公司务工,人平年劳务收益可达3000--5000元。该种流转式样触及农户6000余户,20000余人,地皮面积14000亩,约占流转面积的82%。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地皮承包策划权无偿借给他人利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付出地皮承包策划权的利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负担。触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地皮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根本上,将具有的地皮利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出产要素相联合,组建股分制或股分互助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经过议定地皮入股,建立股分互助制茶场,策划收益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本钱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交易工,获得工作工钱。
5、拍卖。紧张是对那些闲置的“四荒”地,由乡镇、村社以果然招标的方法,对其年限的利用权进行拍卖。如竹海镇益心村集体有荒山40亩,原以每亩10元/年的代价分户承包给农户策划,因为农户策划本领弱,效益低下,承包费从未收齐过,后村两委经承诺对荒山利用权进行果然招标拍卖,每亩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强大了集体经济,盘活了闲置资产,农户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益。
6、互换。农户为便利耕耘或流转,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根本上,对各自的地皮策划权进行互换。如今全县互换地皮触及农户100余户,200余人,100余亩地皮,约占流转面积的12%。
3、存在的题目
从如今环境看,我县地皮流进展制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整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进步农民构造化水温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自动效用。但因为地皮利用权流转政策性强,触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处所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题目:
(一)政策宣扬不到位,大众思维认识有待进步。一些乡镇当局异国把促成农村地皮流转放到促成农业财产布局调整和增加农民收益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地皮流转政策的宣扬不敷深切,大众对地皮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紧张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分地皮承包业主对促成地皮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地皮转包出去后,本身损失了地皮策划权,异国了糊口生涯的最低“保险线”,是以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甘心肠皮荒凉也不肯转包出去。二是部分业主怕政策不稳,当局收回地皮承包租赁权,不敢斗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范围搞开辟。
(二)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不健康,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进程。当前地皮流转大都是大众的自发性行动,贫乏束厄狭隘力和典范性,当局在地皮流转上贫乏应有的办理、指导和办事,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范围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异国认识到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地皮流转题目上采纳“一刀切”的大略化操纵方法,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联合转包给业主,大众对此不满意,乃至激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地皮集结成片流转难,业主开辟难陈范围。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地皮分户策划的分散性、随便性与地皮流转的筹划性、范围性之间存在矛盾。因为践诺地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履行地皮范围流转时,每每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地皮范围化流转难以告成,从而导致地皮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范围经济的成长。
(四)融资坚苦,业主开辟资金贫乏,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范围。大面积承包地皮从事高效农业开辟必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地皮承包大户平常异国贷款包管单位,又不能将地皮利用作为贷款典质,是以很难从银信部分贷到贷款,加上一些处所交通等根本办法和天然根本前提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导致部分业主在地皮开辟上存在紧张的资金坚苦,范围难以扩大,效益难以进步。
(五)部分地皮流转公约不典范,简单产生公约胶葛,感化农村社会、政治巩固。凸起表现为一是公约的主体同等法,《农村地皮承包法》明了法则家庭承包策划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分业主承包地皮时不论是何种地皮,同等与村社直接签订和谈,致公约的主体同等法,不能见效。二是公约承包期限同等法。和谈中签订的地皮流转的期限超出了第二轮地皮延包期的残剩期限,导致公约没法践诺。三是部分业主借地皮流转变化了地皮扫数权的性质和地皮的农业用处,导致公约同等法。这三种表现式样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策划户、业主之间地皮承包干系的和谈没法见效和践诺,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感化,使作为农民最终糊口生涯底线的地皮,必定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构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紧张的乃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障碍地皮流转进程,感化农村巩固。
4、对策发起
(一)解放思维,变化见解,切当办理好认识题目。
地皮流转是农村财产布局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兑现范围农业、效益农业,鞭策农业产化策划的前提和根本。地皮是最根本的出产要素,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民。是以,办理好农民的思维认识题目,冲破制止地皮适度范围流转的思维镣铐尤其紧张。最终,冲要破死板的小农经济意识,抛却“搞地皮流转便是搞地皮私有化、搞本钱主义”等思维见解,牢靠建立成长的见解、立异的见解、市场的见解、效益的见解。其次,当局要切当变化见解,要把地皮流转放促成农业财产化策划和成长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精确指导典范,强化办事意识,改革工作方法,切当将农民的自动性保卫好、阐扬好、指导好。
(二)加强指导和典范,切当办理好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的题目。
精确指导和典范是加快地皮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康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增进地皮流转的健康急剧成长。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地皮流转政策的宣扬力度,切当作好地皮流转树范工作。在划1、自愿、互利原则下,经过议定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法,鼓励、赞成、指导农民斗胆试点,以点带面,动弹成长,进一步加快农业财产化策划。同时,要坚定杜绝“一刀切”、“活动式”、大略化的操纵处理。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构筑,对应用地皮流转进行优势财产和新兴财产立项开辟的,赐与资金、技巧、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构筑,疏浚流畅关键,收缩小出产与大市场之间的间隔,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办事帮。加强信息办事、科技办事,为农民、地皮承包户供给精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自动做好政策、法律的询问和教导调整工作,指导地皮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筹划、兼顾安排,切当办理地皮流转的范围题目。
当代经济愈来愈朝着范围经济的方向成长。异国范围,就异国效益,也就异国市场竞争力。加快地皮流转速度,凸起范围效益的关键是要办理好地皮难以集结成片,不容易形陈范围的题目。办理地皮流转范围题目,最终,处所乡村两级在美满地皮承包策划责任制时要联合筹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地皮的查看和统计,在此根本上超前筹划,公道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辟,非耕地的广度开辟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富裕恭敬农民自愿的根本上,以地皮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地皮进行联合筹划和开辟。建立地皮信任办事中间,对拟流转的地皮集结联合办理,使之形陈范围开辟。当局要自动指导,健康地皮流进展制,富裕阐扬农民、业主的自动性和自动性,依托资本优势,阐扬比较优势,凸起地皮流转的范围策划,表现范围效应,增进地皮公道、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搀扶,切当办理好业主开辟资金贫乏的题目。
出产开动资金贫乏是障碍地皮流转进程的紧张身分之一,是以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地皮流转所需资金的搀扶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分的贷款赞成力度。对利用流转地皮搞范围开辟,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赐与搀扶,银信部分要自动赐与贷款赞成。二是自动向上篡夺专项资金。当局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地皮搞高效农业、范围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经过议定公司、业主的投入办理资金题目。采纳承租反包、购买地皮利用权、股分互助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互助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点农业,从而低落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办理地皮流转资金难的题目。
(五)加强对合同的典范办理,切当办理好地皮流转合同不典范的题目。
当前,农民与承包策划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干系都是用合同来维系,并且大部分合同又具有不典范性、不巩固性和松散性。是以,在促成地皮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合同的典范办理,进一步明了承租两边的责、权、利,指导承包方和农民服从公约和谈,自动做好法律询问和法律办事。另外一方面,要切当加大《公约法》、《农业法》、《农村地皮承包法》等法律标准的宣扬力度,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典范两边的践约行动,增进地皮流转健康有序成长。
土地调查报告篇2
调查时间:20xx 年8月3日至8月8日
调查地点:河北省泊头市文庙镇
调查对象:全镇人民
调查方法:实地考察、访谈、查阅相关资料
调查内容: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土地流转现状
调查目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决土地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逐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本村的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现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等问题,甚至出现了土地荒废的现象,这一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就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抓好土地流转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施农业规模经营,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为了了解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就文庙镇的土地流转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镇的基本情况
从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4987户20092人,13209个劳动力,承包耕地面积1488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3户119起,本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034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8 %,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出624亩,林地流转面积达410亩。全镇流转情况涉及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以5年以下为主。同时不少土地正面临着被废弃的现状。由于本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本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 现有土地使用不规范
我国实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落后,传统的模式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出现多寡现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还有一些人随意改变土地的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识较淡薄,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多。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调查中发现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有些人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不规范的主要因素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3、 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流转机制不完善。
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意离开那块能提供给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能力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许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情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三、对策与建议
1、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2、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对泊头市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3、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4、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及时帮助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纠纷,通过构筑县、乡(镇)、村、组四级服务平台,对农民自行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并要求主管机关给予变更登记的,要做到有人办理、限时办理、办就办好的工作程序流程。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5、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市各县区于20xx年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6、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篇3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为了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完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奠定基础,提供详细的资料,我们对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及土地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4个村,36个农业合作社,农户1847户,农业人口6382人,承包面积5451.1亩,其中:田2419.2亩,地21
27.9亩,山地及其他904亩。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情况
土地承包“三到户”是指承包土地地块落实到户、承包合同签定到户、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调查显示:
1.土地承包“三到户”的有141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6.3%;耕地面积4395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73.4%,其中:“三到户”不一致的有487户,占手续健全户的34.5%,耕地面积1406亩,占手续健全耕地面积的32%。主要是人和镇木古村,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虽发放到户,但部分村民认为合同、证书上的耕地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存在差异。
2.土地到户,合同和证书未到户的有43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3.7%,耕地面积702.1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26.6%。主要是盘石镇永安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仍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土地流转情况
从4个村36个社的调查情况反映,土地流转的有39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1.5%,流转人数为1391人,占调查总承包人口的23.3%,流转耕地面积503.5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11.07%,其中:流转田402.3亩,地101.2亩。分别按以下三种形式分类,情况如下:
1.按流转的形式划分
(1)土地转让的有171户,占调查流转户的43%,转让土地人数有599人,转让耕地面积270.5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53.8%,其中:转让田169.3亩,地101.2亩。主要涉及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全户外出,耕地转让给他人耕种。
(2)土地租赁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租赁土地人数有198人,租赁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6.2%,其中:租赁田233亩。主要涉及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耕地被长江林场租用为苗圃基地。
2.按经济补偿方式划分
(1)有偿流转的有228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3%,流转人数为802人,流转耕地面积237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5.1%,其中:田235亩,地2亩。如人和镇骑马村、木古村的233亩耕地由长江林场租赁作苗圃基地后,租赁费为一亩田一年1000斤稻谷,按当年市场价计价。
(2)无偿流转的有170户,占调查流转户的42.7%,流转人数为595人,流转耕地面积266.5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2.9%,其中:流转田167.3亩,地99.2亩。土地无偿给他人耕种,并由原承包户承担每年的税费。
3.按流转签订合同的形式划分
(1)签订书面合同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流转人数798人,流转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6.2%,其中:田233亩。
(2)按口头合同流转的有17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43%,流转人数599人,流转耕地面积270.5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53.8%,其中:田169.3亩,地101.2亩。
(三)土地经营情况
从调查的4个村36个社看,土地经营较好的有138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5%,承包土地人数4604人,经营较好的耕地面积3938.2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86.6%,其中:田20xx.7亩,地1845.5亩。在土地流转的398户,503.5亩耕地中,目前经营情况较好的有397户,占流转户的99.7%,耕地489.5亩,占流转耕地的97.2%,其中:田332.2亩,地167.3亩。如人和镇骑龙村,将耕地160亩租赁给长江林场后,加大了对耕地的投入,扩大了规模,实现了林场、农户双赢的局面。种“应付田”、半丢荒、全丢荒的有46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5%,承包土地人数1347人,涉及耕地面积608.9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13.4%,其中田325.7亩,地283.2亩。
1.种“应付田”的情况
我们将重栽轻管的粗放经营土地现象,叫作种“应付田”。在被调查的农户中, 种“应付田”的有269户,790人,占调查总户数的14.5%,面积509.5亩,占调查面积的11.2%,其中:田320.7亩,地188.8亩。分析产生种“应付田”的主要原因有:
(1)因认为种庄稼不划算、效益低的有248户,占种应付田的92.2%,土地面积448.7亩,占种应付田的88%,其中:田280.2亩,地168.5亩。
(2)因有外出打工或本地务工收入而疏于管理的有21户,占种应付田的7.8%,土地面积60.8亩,占种应付田的12%,其中:田40.5亩,地20.3亩。
2.土地半丢荒情况
土地半丢荒的涉及190户,548人,占调查总户数的10.2%,半丢荒土地面积为92.2亩,占调查面积的2%,主要涉及盘石镇石楼村、人和镇骑龙村,被丢荒的土地全为旱地。土地半丢荒,原因是农户的部分贫脊、低产、偏远的坡耕地,投入高产
出少,因此仅种植大春作物一季。
3.土地全丢荒情况
土地全丢荒涉及2户,9人,占调查总户数的0.1%,全丢荒土地面积为7.2亩,占调查总面积的0.15%,其中:田5亩,地2.2亩。土地全丢荒的主要原因是农户全家外出打工或经商,承包土地无人耕种,农户不愿丢失土地,而又无人可转包,造成土地全部荒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的问题
1、承包手续不健全,使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部分村社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上怕麻烦等原因,致使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至今仍堆放在乡镇或村委会,没下发到农户手中,严重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如盘石镇永安村,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涉及到外迁移民,土地经营权证书一直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2、土地经营权证书与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存在差异。农户在承包后,由于新修村、组级公路或新修农田水利设施等村社公益事业毁占了部分承包耕地,而造成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与土地经营权证书上的面积不一致。
(二)土地流转中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效果较好,不仅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进程,而且对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运作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多种多样,有转让、租赁、转包等多种形式,目前,这些方式既没有按土地流转的规范程序操作,也没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监督实施,导致土地流转运作不规范、无人管理。
2.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方式五花八门,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有的甚至什么也没有,即使签订流转合同,合同也不够规范,有关合同条款标的物不够明确,约束力不强,易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多:(1)农民固有的“恋地”情结很难消除。有的农民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宁愿送人代耕、抛荒或种应付田,也不愿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害怕流转后掉了自己的饭碗等;(2)少数农户已在非农产业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门路,不愿再承包土地,转移不出去,退还集体因税费原因和土地太分散,集体不愿接受等。
4.不规范流转易引发承包合同纠纷。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1)承包户长期外出务工,将土地转包给本村社以外的农户耕种,而引起本村社农户不满,产生流转合同纠纷;(2)有的农户全家外迁进城定居,并将房子卖给乡外的农户后,购房方受让该农户的土地进行耕种。购方通过不完全正规渠道又将户口迁移至该村组,引起当地农户意见,认为该农户占有了本村组的耕地资源,让等轮候缺承包土地的本社人口失去了一次机会。同时认为这种整户转让的土地比实际丈量划地的面积多,迁入农户占了便利,存在纠纷的隐患。
(三)土地经营中的问题
1.土地经营缺乏新颖性,传统农业观念仍然普遍。
我县自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来,通过土地流转出现了一些种养殖业大户,如人和镇的苗圃场,水口乡的大棚蔬菜,莲花乡的早熟桃园等等,形成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土地经营效益好。但绝大部分农村农业结构调整不明显,传统农业仍占主要地位,对所经营的土地缺乏积极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下降,对土地投入少,掠夺性经营较普遍。
2.土地经营缺乏科技手段和未向种田能手集中。
农村中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土地由在家的妇女、老人、儿童种植,由于劳力的缺乏和科学种田知识的欠缺,造成土地粗放经营,而农村信息不灵,也使农民的种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导致农产品卖难,也不同程度损伤了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
(四)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名存实忘,由于乡镇农经站并入农业服务中心后,乡镇农经职能弱化,乡镇党委政府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和指派专人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的指导缺乏。
2、县里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手段缺乏。
3、全县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样式,不规范的合同因条款不齐易造成伤农事件和合同纠纷。
三、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关系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重要法律,认真学习施行这部法律,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在宣传的同时,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稳定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护和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机构。
乡镇应尽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流转管理指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
责本乡镇的承包合同的鉴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监督实施以及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同时,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文本,审查鉴证合同内容,妥善保管好各种合同档案和调解协议书。
(三)尽快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工作。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大多数乡镇按照要求,早已完成此项工作,但少数地方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着没签土地承包合同和没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的现象,因此,这些乡镇应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在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不能放任自流,乡镇政府要加强引导,不得用过硬的行政干预,强迫流转,切实维护效益与公平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制度。
进行土地流转时转入方和转出方应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后,报乡镇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村委会应督促和指导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土地流转合同应按统一的格式,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村委会和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要及时调解。
(六)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金制度。
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业主每年应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以防范业主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履约的情况发生。如合同到期无纠纷发生,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
(七)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
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依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
(八)积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应积极鼓励多样化的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多元化的流转主体参与,努力探xx县、乡、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及土地信托服务中心(服务站),加速土地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
(九)为切实搞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经验和办法,建议县里搞一个乡镇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管理的试点。试点内容包括: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2、建立健全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
3、成立乡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办公室;
4、健全土地二轮承包档案资料;
5、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及手续;
6、统一土地经营流转合同文本;
7、探索引导农户搞好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办法;
8、探索加强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办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9、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及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加速土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
10、通过试点出台全县土地流转指导管理办法,推动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00三年八月三十
实地考察、访谈、查阅相关资料
土地调查报告篇4
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二、实行封禁的必要性
三、封禁区建设范围、面积
乌拉特后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涉及巴音戈壁苏木、巴音温都尔苏木、乌力吉苏木、那仁宝力格苏木、巴音前达门苏木和宝音图苏木等6个苏木,北与蒙古交界,西与阿拉善盟交界,南到乌拉特后旗赛乌素镇,东至巴盟乌拉特中旗,总面积1600万亩。共分5期实施,第一期准备实施巴音前达门苏木和宝音图苏木项目区,总面积300万亩。
四、封禁保护区建设的基本思路
基本思路是: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实施生态立旗战略,继续坚持封育保护为主,封造飞并举的林业建设方针,积极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实行依法治沙。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中心,保护和恢复植被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相结合;以实施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为基础,以防治荒漠化和沙化为重点,以推进林业产业化为突破口,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大面积封禁,小区域治理。力争封禁5年后,通过自然更新和人工复壮的方法,缩短天然灌木的恢复周期,尽快更新成林,增加生物数量,使植被退化、地区荒漠化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抗御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使全旗水土流失、草场沙化、退化问题得到改善,封禁区每年减少水土流失500万吨,周边地区的草场得到有效庇护。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扭转沙进人退的局面,实现牧业兴旺、人民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逐步使 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北部边疆构筑一道绿色的生态屏障。
五、封禁保护的主要措施及设想
(一)切实加强对封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将封禁保护区建设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组成封禁保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作,确保保护区建设顺利有序进行。二是各级领导层层签订建设责任状,制定技术责任制、管护责任制及相应规章制度,各苏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与办事机构。三是把封禁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苏木镇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认真检查验收,严格奖罚兑现。
(二)坚持严管林,注重封禁成林的资源保护。一是封禁区严格实行禁牧、禁采和禁挖,减少封禁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依靠天保工程,安排护林员,以护林员为基础,苏木林工站为依托,森林公安为主体,形成管护网络。二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植被和林业建设设施的违法行为,对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制造舆论声势,震慑犯罪分子。三是在封禁区开展大面积的鼠害防治试验和防治工作,降低害鼠危害程度。四是加强封禁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购置灭火工具和装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坚持封育结合,加大育林力度,人工促进更新复壮。一是在每年雨季来临的有利时间,对封禁区内有选择性的进行植苗、补播等多种育林措施,人工促进更新,提高林木覆盖度。二是加大科技含量,提高成活率。在封禁区内应用新型的抗旱、抗盐碱新产品,进行人工种植灌木,提高成活率,降低抚育成本。
(四)坚持生态移民,减轻草场载畜量,恢复生态平衡。为彻底改善封禁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人为和生畜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我旗要实施生态移民,把移民与旗府搬迁、调整生产力布局、发展工业经济和移民扩镇结合起来,采取集中移民和分散移民的形式,妥善安置从封禁区移出的群众,使移民能移的出,稳的住,富的快。减少封禁区人口,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严格控制载畜量,实现人畜、草畜平衡,从根本上有效控制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强化《森林法》、《防沙治沙法》和其它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牧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改变传统观念,加快封禁保护的建设步伐和保护步伐。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封禁保护区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组织强有力的管护队伍,打击乱牧乱猎、乱采乱伐等破坏活动,并依法处理。二是强化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设立建设资金专项帐户,保证专款专用,实行报帐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使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多形式、多渠道、经常性对周边群众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区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使生态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四是加强移民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从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保证,全力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土地调查报告篇5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1基本情况
全县实有耕地45.03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30.36万亩。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1016.7亩,土地流转的面积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涉及123个村,农户12795户。其中:
(1)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涉及村数90个、农户数7553户、面积10524.9亩;
(2)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涉及村数33个、农户数5242户、面积10491.8亩。
禄丰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转包350亩;
(2)出租20432亩;
(3)互换168亩;
(4)转让66.7亩,分别占总流转面积的1.7%、97.2%、0.8%、0.3%。农户自发流转的土地面积12771.3亩、涉及农户数7422户;基层政府及村级组织引导组织的土地流转面积8245.4亩、涉及村数40个、农户数5373户。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13827亩,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4500亩;流转5年以下的面积4220亩,占流转面积的23%,流转5-20xx年的面积9850亩,占流转面积的54%,流转20xx年以上的面积4257亩,占流转面积的23%。
截止20xx年底,全县签订流转5655份,其中签订书面规范流转合同份数4343份,占流转合同的77%。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13905亩,占流转面积的76%。
2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
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
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2.2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2.3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2.4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贷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2.5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3对策建议
3.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3.2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
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3.3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镇和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在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3.4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合作社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3.5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20xx最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我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篇6
从家庭联产到劳责任制以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发生了质的变化,从靠土地吃饭、土地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出门打工叫副业,到现在所有劳力几乎全部出门打工,土地仅靠在家的老弱病残人士种植,甚至发生抛荒现象;年轻人不想也根本不会种植土地,这一部分年轻人占95%左右,我国农民在1——2代后,农民种地这个古老的技术“活儿”面临失传的危险。
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土地流转工作,是基层财经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现有状况
我国农村居住环境较差,特别是我国贫困山区农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80%的农民住在贫困山区的山上,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落后,更谈不上经济条件,农民大多数并不富裕,贫困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00元左右,农村经济发展还面临许多现实困难。从改革开放以后农民从依赖土地生活到主抓经济收入,发生了翻天腹地变化,现在农村外出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0%左右,18岁到45岁的青年、中年男女几乎全部出门打工,而全家外出农户占农村总户数的15%左右,在家的全部是妇女、老人、孩子或者是体弱多病,不能出门打工的人。虽然出门打工给农民带来了一部分经济效益,但是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土地是国家根本命脉,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现在贫困山区的年轻人全部出门打工挣钱,根本没有年轻人想做农业生产、也根本不会做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活儿”,中国山区年轻人再有1——2代人,到二十一世纪末期,农业生产这一种古老的特有技术“活儿”在山区年轻一代人的身上将会失传,到那时候山区土地命运不敢想象,农民基本生活粮食就会出现问题。如果影响了农民群众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虽然现在国家给以农业生产很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农业税、特产税等,虽然减轻了一部分农民负担,增加了一部分农民收入,但是与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相差太远,对贫困山区来说是杯水车薪,对现实困境根本改变不了多少。因为农业生产是一个周期长、见效慢、效益低、很多时候种在人收在天也就是说受气候影响很大的弱质产业。在山区一亩田地正常年景全年纯收入在800——1000元之间,还赶不上出门打工10天的收入,并且农业生产得一年四季付出沉重的体力劳动,如果遇到天干雨涝连生产投入资金都得赔进去,更谈不上一年有多大的收益。所以现在农村只要具有正常劳动力的群体,几乎全部外出打工挣钱。现在农民出门时有的将土地托付给自己信任的人,有的干脆抛荒,使很多土地没有通过正常的途径流转,因为农户有两怕:一怕丧失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保障线”,外出打工后宁愿抛荒也不愿意转包出去,加之农民防备出门打工没有赚到钱的时候,回到家里随时可以种到土地,不会与别的农户扯皮,以免伤害邻里之间的情感;二怕土地流转后,一旦土地被租用得不到全部补偿费。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大多数是口头协议,很少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同约定,使土地流转的权、责、利不够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协调。从而出现了“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山区土地流转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山区农村自然条件制约了土地流转。由于山区地理条件的限制,山区土地大小、形状不一、远近不同而且分布十分零散,每户最少的有4—5块田地,多的有7——9块田地,零散的土地不能、也不利于流转,更影响了新农村建设步伐,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二有效方法及途径
一是继续落实中共中央有关方针政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要保持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农民一个“定心丸”,使农民自己能够充分支配、自由流转自己的土地。
二是继续加大国家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扶持,继续加大种粮补贴扶持力度,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以突出重点为原则。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对贫困山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交通不畅是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弱,修路成本高,一公里路需要二十一万元左右,国家每公里补助十一万元,村级集体至少每公里要付出十万元,以平均每个村五公里测算村级集体需要支付公路款五十万元,五十万元对一个贫困山区的村级集体经济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根本无力负担。国家只有让农民群众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改善了现有的生活条件后,才能留住年轻人的心,使他们能够安心的在家务农。
四是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目前土地流转最大障碍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方面干部思想有误区,认为土地流转工作是农民自己的事情,政府、村集体没有必要干预;另一方面流转双方各有担心,农户怕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保障,承包方怕政策不稳定,农民扯皮。为了保障土地流转双方利益和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守法、维权意识。现在对农民闲置、抛荒土地失去约束力,没有组织机构进行监管,农村组织机构应对闲置、抛荒土地的农户实行停发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并对闲置、抛荒的土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迫使农民出门时将土地正常流转。
五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规范土地流转。
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的基层财政所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收集供求双方有关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并且利用先进的电子化工具建立起土地流转数据库,为供求双方提供有关的信息,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逐步走向市场化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六是制定土地流转基本原则。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是要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所有权不变;在此基础上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利益,因地制宜地对土地流转做好分类指导工作。一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愿意,遵守操作程序,既要保障农民的流转权利,又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二要在组织方式上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三要坚持“鼓励、支持、引导”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四要因地制宜,切忌千篇一律。
七是发挥土地规模效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实行“国家扶持、政府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的发展机制,大力引导农民土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规模经营。而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关键在于招商引资,没有企业和承包大户大规模的经营,山区农村土地流转将变成“纸上谈兵”,只有引进企业参与土地开发经营,才能使土地流转工作有序进行,只有发展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在保证农户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连片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整理,将高低不平的土地整平连片,将各户原先小块、零星的田地集并成大田便于管理,可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发包给一位或者多位经营能手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
八是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基层财政所应该和各个村委会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各个村的土地流向及动态,盘好盘活流动田地,并抓好土地流转的合同签订、鉴定、档案管理、纠纷调处等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双方的履行合同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工作依法、自愿、规范进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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