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30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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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里面的文字都是我们自己对书本知识感情的理解,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一定是我们在认真读书后写下的,以下是66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活着读后感3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活着读后感3000字7篇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1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2

人生在世,总是离不开生老病死,或者是悲欢离合。既然要经历如此多的`坎坷,那么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可是当你要说出个道理来却也是颇不容易啊!之所以会想到这个问题,还得从一本小说说起。

记得还是师范三年级时,在一次班会课上,班主任老师开门见山地问了全班同学一个问题:你为了什么而活着?当时听到这个问题时,所有同学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为了什么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父母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自己而活着。”还有更多的同学不约而同地都说:“因为活着所以活着。”其实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只是觉得我活着,所以我就要活着!面对着同学们的各种回答,班主任也不反驳什么,他只是拿出一本余华的小说,对我们说道:“请同学去好好地品味一下这本小说,你就会有答案了。”于是在班主任的推荐下,我怀着好奇心第一次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字“惨”。作者余华在小说的前言中留有这样一段文字:《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从主人公福贵还是一位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写起。年轻时的福贵吃喝嫖赌,放荡堕落,最终败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如此惨重的祸患导致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双重打击犹如当头棒喝,犹如一瓢冷水,彻底地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便带着妻母成为了拿着农具,穿着粗布衣衫的下层农民。然而命运并未对他仁慈。由于母亲生病,福贵便带着家中仅有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大夫,谁知被国命党抓去充了壮丁。两年的俘虏生活在解放军的解救下结束。然而再次进入家门时,母亲早已故去。临死前的母亲还一遍遍地对他的妻子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女儿凤霞也因一次高烧成了聋哑人。几年后所生的儿子因为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抽血过量而致死。女儿成年后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便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因得软骨病也撒手人寰,剩下了他和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命运继续捉弄着这个可怜人。几年后,二喜在依次事故之中惨死。福贵便将外孙街道乡下同住。可是好日子没纪念,唯一的亲人小苦根竟因一碗豆子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去名为“福贵”,一个人一头牛,孤孤单单地生活下去。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福贵悲惨的一生展开了叙述。平凡的文字,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人生之中,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看着自己身边的亲人死去。而主人公福贵却是独自一人承受了这巨大的悲剧,这怎不让人潸然泪下呢?第一次读这本书在一片泪光之中结束。

而后,今年3月,一部名为《福贵》的电视连续剧带着我再次重温了《活着》之中的悲剧,也使我再次品味了这本让人觉得无比沉重的小说。这一次,对于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这不仅来源于电视剧的直观感受,更来自于爸爸的一番讲述。

据爸爸说《福贵》是一部真实地描写解放后五六十年代农民生活的电视剧。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这些画面都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农民生活。这也勾起了爸爸的童年回忆。听爸爸说,在他只有七八岁时,家里穷人却多,经常都吃不饱,有时饿得厉害只能啃树皮吃。在那个年代,一年到头也没有新衣服穿。仅有的衣服就如“传家宝”,老大穿小了便往下传,破了再补,补了再穿。当时穷苦的日子在爸爸口中说得那么平淡,但在我心里却是那么地心酸。的确,社会的动荡就会带给农民无限的苦难。正如小说主人公福贵的悲惨命运,谁能说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无关呢?但是也正是在这悲惨之中让我们这些80后的年轻人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苦难。无数的苦难造就了福贵逆来顺受,泰然处事的性格,然而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

家珍生于富贵之家,知书答礼,面对丈夫的可耻行径,她不嫌弃反而独自一人撑起这一片苦难的天空,没有怨言地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新。而后面对生活的艰苦,她并不退缩。女儿儿子的意外死亡,她都默默地忍受着。眼泪成了她唯一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痛苦的方式。泪水流过之后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坚强的面对。这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难面对的痛苦,可是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却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站起来,勇敢地活下来。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这种开阔的心胸实在让人敬畏啊!

品味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总是不由地想问: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答案却是那么地简单:“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啊,因为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就该活着。这曾是别人问我为什么而活的答案。现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我有了一番新的理解。

当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只是一时的好奇或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间的冲动,冲动着会很积极地做某件事。但是当时间一过也就不再坚持。于是,那时的我总会和“半途而废”做伴。现在看来,小时侯的那种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自己这种行为的只有兴趣而已。那时的生命,简单而又平淡,但那却是最有韧性的生命——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长大,开始成熟,开始学会了思考,开始有了追求,开始有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于是,我便开始明白,原来活着应该是有理想有信念的,只有拥有理想和信念,你的生活才会充满绚丽的色彩。

记得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师范生时,因为自己的兴趣我出现在学校各种晚会的舞台上,出现在学校举办的各次书画比赛中,在自己的世界中飞舞、狂奔。逐渐地习惯了在舞台上无数注视的眼神和在运动场上疯狂冲刺的感觉,从此这种感觉深深地埋进了我的心里。此时的我不再仅仅拥有儿时的那种冲动,更多的是拥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我要发光,我要飞舞狂奔!”这句话成了我的理想。怀抱着这个理想,我更加努力了。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努力,更用自己的毅力积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才艺,展示着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于是,五年大学生活,我过得丰富多彩,我活得有滋有味!

当我面临就业时,我找到了新的理想,那就是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人——教师。为了这个梦想,我经历了从未体验过的残酷竞争。其中的紧张激烈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如今,我如愿以偿地走上了那三尺讲台,成为了孩子们心中的天使。然而现实没有我想象中的简单,作为一个教师,不仅要精于教书育人,也要善于与人沟通,包括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更要具备一颗包容的心,细腻的心,充满爱的心和博大的胸襟。福贵家珍面对着更为惨烈的命运都不曾低头,我又有什么理由选择逃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是我的理想;而成为一名学生敬爱的好老师更是我理想之后的又一个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我相信可以使我成长,使我更快地融入到教师这个行业之中,使我更好地接近我的学生,使我更好地走进孩子的心灵。因为活着所以活着;更因为有理想,活着才会更精彩!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3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坚持的活着,坚持每一份希望——题记。

余华的《活着》是我在最近才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尽管在阅读它之前就已经听身边看过的朋友剧透了该书情节之悲愁,但就是在有所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阅读了这本书,内心还是错综复杂,字字段段都能戳中我的泪点,阅读完之后的几天中,每每会忆起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一股莫名的哀愁便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

?活着》里是福贵一生的故事,那是他的时代,属于福贵那代人的时代,而这是我解读的福贵的故事。“孽子”“败家”是福贵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所谓的富三代,更是富不过三代,面对着父亲的“前史”,继续步父亲的后尘。他一步一步踏向了深渊,倾出被人觊觎的一百多亩田,还债路上,当肩膀的皮肉被在被装满铜钱的扁担磨出血来,一家人搬出老宅,再是父亲的死去,这是浪子的富贵生活的终结点。幸运的是,一家子的人从未离弃。他的背后,是疼爱他的母亲、懂事的女儿凤霞,还有一位好女人家珍。虽然妻子被城中丈人接走了,但是再回之时,儿子有庆已经出生,本以为一家人的团圆日子要开始了,母亲重病,福贵又在请大夫城中被抓去当兵,多年之后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世了。在那个贫穷而又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活的确困难。时代背景下,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____……苦难的人民历经无数苦难。苦命的家珍得了软骨病,想要下地干活却是有心无力,13岁的有庆在献血是白白送命,福贵只能抱着那具遗体走回乡间的小路,这就是世道,即使是医者都没能为力的世道。后来,凤霞嫁给了偏头的二喜,善良的姑娘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上天却是残忍的,凤霞最后难产失血过多去世了,只留下了苦根。眼睁睁看着一双儿女相继离世,这便是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不久后,家珍也走了,他们都葬在了村西的同一个地方。现在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这个娃子了,二喜被水泥钢筋刺穿死前大喊的“苦根”隐隐刺痛着我,苦根却还不知道“死”是什么。那年,苦根七岁,却因为贪吃豆子而死去。苦根的离开像是掐灭了燃烧着的最后一丁点火苗,我的心似乎也熄灭了。第二年,福贵买下了将死的牛,他的名字,也叫做福贵。

看完书,脑海里蹦出的一句话就是:“有些人,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每个时代都有在最底层做着那些最苦最累的活,为了生活下去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地工作。我看过大中午顶着火热太阳工作农民工,额头上冒着豆子大的汗珠,也看过飞速骑着电动车在路上吃包子的外卖小哥,还有冒着大雨工作的搬运工,生活是不易啊,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下去啊。为的是,更好的生活。

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大概是没有像福贵这样苦痛的人了吧,他若承受不住大可选择去死,但是他没有,坚强地活了下去,生命的意义大概就是当我们遇到怎样的苦难,都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我觉得活着就有希望。但余华先生笔下的福贵,他们一家,仅仅只是为了活着,没有说为了更好地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从来就没有好过。所以说他生活的意义就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突然成长了,如果我是福贵,在亲人全都接踵而去的时候,我是否还有勇气活着,子然一身。白送人送黑发人更是艰难,而我呐,回想起父母渐渐衰老的面庞,我不敢想象,那一天的到来我要如何坚持,我一直记着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活着》其实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次残忍的阅读,这是我刚刚看完的心得,不知道若干天后或者多年之后,是否会有不同的感触,但现在的我很想哭。

用近期习得的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来表述我内心的想法。很多知识,我还可以补漏自修,希望命运为我多安排一些良师益友,助我成长。

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我在福贵唱的那句“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中明白了福贵的幸福。他这一生有苦难磨折,尝尽苦的滋味,却不乏甘甜。他有过衣食无忧的日子,有过最好的一双妻儿。我想,福贵这一生是圆满的。

1、“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着我身边的人,龙儿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人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能忍受的,忍受所不能忍受的,在绝望与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且骄傲而坚强的活着。

2、“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的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还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从这段话里,似乎看到了一个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的苦命人在诉说着自己的普世哲学,是呀,如果人的一生,用寿命的长短来衡量一生的价值,那么做到无欲无求,不争不抢,也不失为一种处世智慧。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4

作家余华成名好久了,可是真正走进他的作品,还是第一次,最近读了他早年的一本精典之作——《活着》,感受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名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富家阔少爷沦落为一个穷困潦倒,最后陪着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孤独终老的悲情故事。

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顶撞爹娘、戏弄丈人、嘲讽妻子,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永远地倒在了粪缸边上。忍无可忍的丈人强行把妻子带回娘家了。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母亲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倒了,躺在了床上。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结果不幸被拉去充军,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已脱身回到家乡,可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早已离世了,但是善良的妻子仍在家里苦苦地等他,辛苦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后来儿子有庆上小学,一次乐于助人强着去献血,结果因为救县长老婆而输血过多不幸夭亡。福贵和妻子因过度劳累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衰败不堪,只靠两人苦苦硬撑着。可怜的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而不幸成了哑吧,然而有个好命,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二喜,可生孩子时因为医院设备简陋难产而死,留下了一根独苗外孙苦根。妻子家珍因过度劳累,得了软骨病,在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也走了。善良而憨厚的二喜随后也在一次意外意故中死了,而唯一与之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因自己的糊涂大意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牛。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自己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人的生命,毫不留情,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这七个与他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这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厄运和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单纯地为着活着而活着。福贵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中,他不断经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苦难,面对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是一个痛苦至极的人,可他活着,甚至只为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所说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中的主旋律,虽然福贵一生苦难不断,但是一家四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他,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对他没怎么样,只将土地和房子都抵押出去换成铜钱,让他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福贵被拉去充军,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中坚忍地活着,因为老全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为有了对家的牵挂和对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再见到家人。

凤霞因为家穷和有庆上学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那一刻,她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冰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福贵在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依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好像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因为她知道她准备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有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儿子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家的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有庆放在背脊上,可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儿子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道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埋了。他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然后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他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则是的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结合时二人都福贵人家的子女,可谓门当户对。但家庭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将这句话贯彻到底的又有多少人呢?“执子之手”容易,但“与子携老”又何其简单。生活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变数,形形色色的诱惑及各种艰难险阻。因此,他们的爱情确实令人折服,令人感动。

福贵爹与娘之间的爱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着墨,但当福贵赌光了家产之后想借钱到城里开个小铺子,他娘一声不吭,过了半晌才说:“你爹的坟还在这里”。一句话把两位老人一生的感情喷涌般表达出来,一下子拨动了读者心中的那根弦。老人的话朴素无华,但深深表达了福贵娘对福贵爹的怀念与眷恋。一句话的分量是如此沉重,担起了老人一生的情和爱。这句话就像大海上露出的冰山一角,使人感到隐藏在下面的巨大感情洪流。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千言万语的思念之情,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情深,有的只是只言片语及那感动人心的一句话。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最纯本质,不求福贵苟安,但求生死相守。

凤霞与二喜的结合是小说中最亮丽的风景,是唯一一个喜庆的情节,两位认识后相互帮助,相互体贴,彼此恩爱。二喜第一次到凤霞家就给她家修房子,为了让凤霞满意,二喜借钱也要“最气派”地迎娶凤霞。

爱情其实很简单,相爱的两个人远距离互相欣赏优点,中距离互相全面了解,近距离彼此包容缺点。生活中有雨也有睛,有圆也有缺,但彼此不离不弃,快乐陪你过,伤痛陪你躲,等到风景都看透依然有人陪你看细水长流。我想这才是爱情最原本的样子。

?活着》可以说是福贵一生的自传,也可以说是福贵的“史记”。其中有对他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对未知天命的顺从。在叙述中,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该宽慰的时候宽尉了。福贵在进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一生平庸无能,吃喝嫖赌样样占尽,读书不成,守业不成,还连累到家里家财散尽。从这样看来,福贵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在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年轻时要不是因为自己挥霍无度,不务正业,守业不成,儿子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当谈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伤心是因为福贵觉得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心里觉得特别凄凉;踏实是因为在大家都不在了,等他走的那一天,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可以走的很安心。看似带着骄傲自豪的话语,其实中间包含了多少辛酸苦辣。在“故事”快结接尾声的时候,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是福贵在回顾自己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在福贵的叙述下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所以福贵越活越豁达,在他了解生命的无常之后,他学会了珍惜眼前的时刻,学会了放下对已知过往的执迷。

?活着》让我第一次在阴郁且沉重的心情状态下开始认真思考人“生的使命”。其实,无论生活多苦多难总得继续,而活着便是每个生者必须完成的使命。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来不来这个世界,同时也没有权利去选择离不离开。生与死自有天定,既然活下来,便要好好地活着。即使没了亲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未来人生的道路充了未知、坎坷与艰辛,甚至绝望,但只要还活着,就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活着的使命。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5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6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7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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