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应该突出自己的观点和思考,而不是简单地复述书中的内容,读后感是大家对作品中的人生智慧、道德观念等方面的思考和领悟的展示,以下是66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篇1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篇4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篇5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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