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对于写作文肯定不陌生吧,为了使作文写的优秀,我们一定要先认真审题,以下是66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人物小传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1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董文浩。
20xx年2月13日,董文浩出生在扬州。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董文浩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董文浩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董文浩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虽然有时因作业过多导致无法完成)。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董文浩。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2
杨志,绰号青面兽,因为脸上有一块很大的青疤。这个杨志身份不简单,是杨家将的后代。杨家将在当时是让人肃然起敬的,所以我们也能知道杨志的身份有多么尊贵。
但是,因为一次意外,杨志弄丢了花石纲,不敢再回京,便不得不进入江湖避难。《水浒传》中描写杨志的章节很少,但十分传神。林冲要上梁山,王伦不容。林冲在下山时,碰到了青面兽杨志,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不打不相识,他们被王伦一起邀上梁山。但是,杨志因想在东京找个官做,便没有入伙。然而,杨志在做官的路上把钱给花光了,不得已忍痛变卖自己祖传的宝刀。
本来杨志就够惨了,结果命运还要再捉弄他一次。卖刀就卖刀呗,一个人来了买走就好了。但是来了一个叫牛二的赖皮。要杨志去做三个宝刀可以完成的,前两个还好,第三个杀人不沾血是真的做不到。但牛二你说你不买就算了,还跟着人家。杨志本来就挺急,此时直接性子上来把牛二一刀杀了。
关于杨志的下一章是生辰纲。这一章真的让人心痛。杨志这一路上闯下来,算是什么都见了,可这回有碰上了猪一样的队友。众军士不听杨志的劝阻,非要去松林里休息,还喝酒。结果呢?呵呵,生辰纲被晁盖抢走了吧。真为杨志感到叹惋。
好了,最后来一个总结。杨志,性格与名字不一样,一生有志气,颇有一种今年考不到官不罢休的感觉。但命运就不让他实现这个愿望,一次又一次的捉弄他,让杨志有一种怀疑人生的感觉。
林冲与杨志,看似身世不同,其实何其相似。两人都已尽力,却都没有好下场。出错的不是杨志,也不是杨志的性格,而是这个黑暗的朝代,是这个腐朽的社会,是这个愚蠢的朝廷。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3
要说起幽默大王,那非我们班的叶韩斌莫属了。他长着一对大大的招风耳整天总是乐呵呵的。他的眼睛本来就小,他再一笑眼睛就成““一条缝”了。
“碰瓷”可是叶韩斌的绝技。有一次,体育课踢足球。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把他撞倒了,叶韩斌立刻施展了自己的绝技“碰瓷”。只听叶韩斌“啊”的一声,双手向上仰起,头向后靠去。“扑通”一声,他倒在了地上。大喊:“啊一一”那声音,整个足球场都能听见。面对叶韩斌的碰瓷。那个同学不为所动。见一号计策未成功,叶韩斌眼珠“咕噜”一转,又想到了二号计策。叶韩斌先向左一滚,再向右一滚,再向左一滚………就这样,他在足球场上滚来滚去。手还指天,一副痛苦的样子:“啊,苍天啊,大地呀!快救救我吧!我只要八百,只要八百!”然后眼睛一闭,“死”了,那位同学用脚踢了踢叶韩斌。“死人”又活动了起来:“嗯,我在哪?这是天堂吗?”这话说完,空气中就有一种叫“笑”的东西在蔓延。十秒钟后,“哈哈哈”“嘎嘎嘎”“呵呵呵”………各种不同的人,发出了不同的笑声,那个同学大概觉得很没面子,说了一句“神经病”就怏怏的走了,可是叶韩斌并没有就此满意,他还追上那个同学,不停不停说:“八百,八百……”简直没完没了,“碰瓷”真不愧为叶韩斌的绝技。
他还会模仿《唐人街探案》里王宝强的声音。叶韩斌常常冷不丁说一句王宝强的话,那口音立马会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叶韩斌还有一肚子的笑话。什么冷笑话,长笑话,短笑话他都会讲。我怀疑,他把笑话集给吞下去了
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听叶韩斌讲笑话喽!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4
我喜欢宅在家里打游戏看电视,你却喜欢把时间都抛在动物园里,还说长大之后要开一个动物园。其实不止一次为了这种东西争吵,可是最后还是去了动物园,去看了笨笨的大象威武的狮子懒懒的老虎,当然少不了你最喜欢的虎皮鹦鹉——现在我家阳台上还养着一只黄色的。
逛到累了就做在草坪上吃着冰激凌看着天上的云,记得那时的天很蓝很蓝。好吧仅仅是过了两年我就用了“那时”是非常不规范的用词,但是现在的夜晚亮的像白天,总是找不到眨眼的星星,而白天却总是板着脸,给我们灰蒙蒙硬硬的背影。
我说天上的那朵云好像我打游戏的时候最后出来的boss,你说它旁边的那一朵云简直就是肯德基出品的薯条汉堡。然后我就踹你问你为什么总是想到这些东西,你就一脸无奈的说是天
生的。那时候还不知道冷笑话是什么,只是你说出那句经常挂在嘴边的名言之后通常都会冷场半分钟。
记得那时候经常有一只狗蹲在街道口“审视”着来往的行人,只是我总觉得它很不喜欢我,总是跟着对我呲牙咧嘴,我都不敢过去。可是那条狗似乎跟你很亲近,于是每天都拖着你一块过去,不然就觉得很危险很害怕。每当这时侯你就扶额一脸苦相的说大小姐我这保镖不是白做的云云,趁机咬我几口冰激凌。
记得那时候我们几乎是天天吵架,起因总是因为要去哪里玩要做什么东西怎么分配然后电视要看哪个台。好吧似乎我总是幼稚的那个,要玩游戏要看动画片
要喜欢的那些一不如意就撅起嘴不理你,最后总是以你迁就我为结尾,也许是因为你大我两岁的缘故。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5
武昌城内有此人,其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不甚打理,不拘小节,其发凌乱,名曰:鸡窝头。则成头皮之风水宝地。不爱装扮,尝衣冠不整。
视金钱如粪土,名利为糟粕,以书本为知己者,此人矣。与书为友,怜书为粱肉者,是人也。书则充乎其屋内。尝《史记》、《三国》、《石头记》拏于手而口图狂言道:“我乃书圣后代是也!”罢,狂笑不绝……
一日晨,至其好友,途一岛,观其风景适好,三面环水,一面负山,云雾袅袅之中隐约啁啾声或现或隐,穿其者,溪两条也,而其岸势犬牙差互,明灭可见,源竟不可知也。乃席地而坐右溪上,取《水浒 》一卷,细观之,每到精彩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乱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唯余其狂笑不绝于耳……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不觉已至酉时,而尤未尽兴也,然人非天仙,俗界之粱肉菜蔬亦不可少。匆匆奔至家,复取《水浒传》研之,母直视其曰:“吾儿苦也,一银耳汤置于案上,渐凉,速食之。”竟曰:“小二!先烫一壶好酒来!但有菜蔬果品,只顾买来,一发算钱还你!这厮,只顾来聒噪!”
话未必,只见其母怒目圆瞪,气冲斗牛,见状,忙唱个诺,曰:“不知母亲大人在家,失礼,失礼!”自闪一边,一股脑食之,便又取书观之。其爱书几何,可见一斑!
此人更不拘小节,不爱打理,观其早起上学便可知之:
正值五更天气,闹铃大作,一个鱼跃而起,掀开被子,穿上衣服,踏上拖鞋,睡眼惺忪的来到洗脸池前,左手持牙膏、右手握牙刷,左手一捏,右手一递,便开始洗口,毕,便去清书包,忽觉满嘴牙膏泡沫还未冲洗干净,便又回头冲洗一番,则浑身上下湿淋淋,可以此至学社乎?无奈,复更衣,复毕。正待出门,忽现其父其母站于门口,怒目而视,缘则此人的早起交响乐尝另全家不得安宁。此人便飞奔出门……
此何若人?本人是也!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6
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美德。宽容不是胆小无能,而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度。做人要宽容,更要学会宽容。
在书本中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如詹天佑修筑第一条中国主权的铁路、忠于职守的船长、谭千秋为了救自己的学生而牺牲……
历史上有个叫蔺相如的臣相,由于护驾有功,所以官职一路上升,引起了大将廉颇的忌妒与不满,便处处与蔺相如作对。但是蔺相如面对廉颇的无理取闹,只是笑而避之,从而有了“负荆请罪”这个故事。廉颇对于蔺相如如此宽宏大量,深感惭愧,从此两人便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所以说,学会宽容,于人于已都有益处。
因为蔺相如在渑池会上里了功劳,而任命为上卿,位在廉颇之上,廉颇就很不高兴,经常在别人的面前羞辱他,但蔺相如听到了不肯和他见面,不肯和廉颇争位次的高下,每次出门,只要远远地看见廉颇,就转车子避开他,他的门客见他怕廉颇,要离开他,蔺相如坚绝反对他们离开,并说明了他避开廉颇是因为如果廉颇和蔺相如现在两虎相斗,必然都不能活下来,那样的话,秦国就会侵犯赵国,但秦国现在不侵犯是因为赵国文有蔺相如,武有廉颇,门客听了便留了下来了。
廉颇听到了这话,便裸着上身,背着荆条到蔺相如那里道罪,蔺相如原谅了他,两人成了生死之交,从那天起,他们一文一武为国效力,使秦国不敢再犯赵国。
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宽容是人生一大美德,也体会到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错误地面对错误。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错误,并改掉错误才是最好的。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7
成刘栎,20xx年8月28日出生,宁波人,大抵是a型血,因为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反复提起一位卖烤鸡的阿姨,故被同学们尊称为“烤鸡阿姨”所以,后文中便暂且称他为“阿姨”。
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平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写人物小传的作文篇8
她是我们班的团宠,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戴着一副眼镜,鼻子不算挺,两片薄唇中整齐地排列着洁白的牙齿,笑起来时,隐隐约约能看到最可爱的小虎牙。不过,可别被前面这段文字给骗了,她可不是娇小玲珑、小鸟依人的小女孩。相反,她是我们班最高的女生,最中性化的女生,女生把她当“男友”、“直男”,男生则当她是“兄弟”。
她是一个“善于笑”的女生。为什么说她善于笑呢?因为她几乎遇到所有熟悉的人都会露出一个纯真的笑脸,让人觉得她很善良,很无害。但是,当她遇到她真正熟识的好朋友时,那一脸无害的笑立刻就变得坏坏的,眼底布满了小邪恶,就像一个魔鬼,随时都会提出“邪恶的小爪爪”——她自己也是那么认为的。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女生穿了一件紫色的天线宝宝的卫衣。当时我就站在那个女生旁边,她向我递了个眼色,便一脸坏笑地绕到那个女生身后,然后以迅雷之势伸出了她的“小爪爪”,抓着卫衣帽上的“天线”玩,然后发出一阵“嘻嘻嘻”的得意的笑声。由于是背后突袭,她又比那个女生高出一截,那个女生怎么也弄不到她,看得她“咯咯”地笑,到后来干脆放声哈哈大笑
起来。她还举起双手,边笑边说:“我是魔鬼!”是魔鬼,没错了!但当她无奈时,便会傻笑,笑得让人心疼;生气时,她也会笑,但只是勾勾嘴角,看得人直发慌。
她还是个特别仗义的、特别刚的女生。之前,我们班上有个特别不讲理的男生,到上课了还在骂人。我当时就坐在旁边,听他骂别人,虽然心里很烦,但还是忍了。而她,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还了嘴。那个男生呢,更嚣张地用桌子撞了她的背,把她的座位挤到只剩一个缝。后来那个男生还出手打了别的人。我们都吓得躲了起来,只有她跑上前去,拉住那个男生的胳膊,还挡在了那个被打的同学的身前。平时她脸上的微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的不悦和严肃。她紧皱着眉头,死死地咬着牙关,像拔河一样拖住男生,并让同学去叫老师。事后,她都像没事一样,云淡风清。我问:“你不恨他吗?”她只是淡淡一笑。
她的体育还特别好。因为她是打篮球的,所以她臂力、耐力和弹跳力都出了奇的优秀。每次体育课测试时,她的身边都围满了同学,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测完后,她还会潇洒地捋一下头发,帅极了。
她就是我们班的团宠——肖紫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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